2020年6月6日,摄影爱好者程某某骑电动车至南昌县某处景观,途中看到附近有疑似导弹车,程某某立即用自带的无人机升空拍摄,在拍摄完3张部队训练照片之后离开现场。后又使用手机拍摄了3张战斗机照片和一段有关战斗机的微信小视频,并发送至“无人机”微信群中。程某某当天下午返回家中后,又将无人机中的3张部队训练照片通过蓝牙导入手机,并将其中1张发至上述微信群。经有关部门鉴定,有关照片和视频属于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最终,程某某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