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思雨

日前,在资阳市雁江区某钢材企业的会议室里,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举行。现场少了些仲裁庭常见的严肃,没有生硬的程序宣读,有的只是当事双方从针锋相对到握手言和的真实转变。

这是雁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劳动争议调解模式的一次尝试,首次将“巡回仲裁庭”搬进企业。雁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零距离”办案,既降低了员工的维权成本,又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实现了职工维权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上门办案 仲裁服务“零距离”

该钢材企业职工李某因工受伤,就赔偿事宜与企业协商未果,遂提起仲裁申请。企业担心长时间的仲裁程序会干扰正常的生产经营,而李某也因伤情未愈、行动不便,无法承受往返奔波的诉讼成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雁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打破传统“坐堂办案”模式,主动将仲裁庭前移至企业现场。

“我们不是简单地换了个地点,而是希望通过‘上门办案’,让双方在熟悉的环境中进行理性沟通,消除对立情绪。”雁江区仲裁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庭审中,仲裁员围绕争议焦点有序调查,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逐一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调裁结合 17万元当场赔付

在查明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仲裁员积极开展调解。一边向企业详细解读工伤赔偿标准,明确其法律责任;一边引导李某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经过耐心协调,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企业一次性向李某支付工伤待遇各项补偿款共计17万元。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参与调解的仲裁员表示,这种方式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帮助企业有效化解了潜在风险。

近年来,资阳市持续推动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借助“巡回仲裁庭”、仲裁员志愿者进企业等活动,主动向企业管理层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围绕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规范等共性问题开展交流,指导企业完善内部制度,提升争议预防能力。

“以前,我们对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了解不够全面。这次仲裁庭上门不仅帮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也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该钢材企业负责人感慨道。(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