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全国首例涉及AI代写“种草笔记”案件。
对此,《法治周末》记者就“种草笔记”相关问题,对《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广东卓建(东莞)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周进行了专访。
文|《法治周末》记者 管依萌
责任编辑|王京仔
视觉编辑 |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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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草笔记”的本质为广告
记者:AI代写“种草笔记”对行业和社会有哪些危害?
孙周:首先,破坏网络营商环境。AI代写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真实的优质内容被海量虚假内容淹没,消费者难以辨别真伪,对平台和品牌的信任度大幅下降。品牌方为了竞争不得不加入代写大军,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整个行业的营销成本上升、效率下降。
其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虚假“种草笔记”误导消费者购买不需要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财产损失。对于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产品,虚假种草还可能导致人身损害,后果不堪设想。
最后,摧毁自媒体生态。AI代写的低成本、高效率严重打击了原创作者的积极性,导致内容同质化严重,行业整体质量下降。自媒体的核心价值在于真实的个人体验和独特的观点,而AI代写恰恰消解了这一价值,最终会导致用户流失,整个行业走向衰落。
记者:“种草笔记”该受什么约束?
孙周:“种草笔记”本质上属于商业广告,无论发布者是否标注“广告”字样,只要其内容是为了推销商品或服务,就应当受广告法的约束。
AI生成内容没有真实体验、刻意虚构使用效果、夸大产品功效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虚假广告和消费欺诈。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记者:判断AI代写是否侵权的标准是什么?
孙周:AI洗稿、搬运文案、套用他人图文的行为,本质上属于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AI生成内容本身若仅为算法自动生成、无自然人独创性表达的,则不构成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如果经过人工大量修改、融入了创作者的个性化表达,则修改后的内容可构成作品,著作权归修改者所有。
对于AI洗稿行为,判断是否侵权的核心标准是“实质性相似”。即使AI对原作品进行了措辞修改、句式调整,但只要保留了原作品的核心表达、情节结构或独创性内容,就构成对原作品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相应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各方主体责任划分
记者: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如何划分及承担?
孙周: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平台方承担“通知—删除”义务和合理的内容审核义务。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利用技术手段对AI生成内容进行识别和标注,对明显的虚假广告和侵权内容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如果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平台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存在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作为内容的直接生产者,代写商家是著作权侵权和虚假广告的主要责任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侵犯著作权罪、虚假广告罪等。
实施洗稿、搬运行为的代写商家和博主是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作为广告主,品牌方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是虚假广告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如果接单博主明知是虚假内容仍发布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品牌方明知或应知代写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仍委托发布的,为共同侵权人,应当与代写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的维权路径
记者:消费者因AI代写的“种草笔记”被骗后,该如何维权?
孙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消费者维权可通过以下路径:其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要求退货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其二,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其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虚假广告行为进行查处。其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构成诈骗罪的,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针对AI代写“种草笔记”的现象,该如何治理?
孙周:首先,应该完善法律规制体系,明确AI生成内容的法律地位,细化AI营销的合规标准。建议在著作权法中明确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和使用规则,在广告法中增加对AI生成广告的专门规定,要求所有AI生成的广告内容必须明确标注。加大对虚假广告和著作权侵权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其次,要强化平台主体责任,平台应当建立健全AI内容审核机制,利用AI技术反制AI虚假内容,开发专门的AI生成内容检测工具,提高识别准确率。建立AI生成内容强制标注制度,要求所有AI生成的“种草笔记”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AI生成”字样。建立博主信用体系,对发布虚假内容的博主进行封号、限流等处罚,并将其列入行业黑名单。
再次,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由互联网协会、广告协会等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建立内容真实审核标准,倡导品牌方和博主诚信经营,拒绝AI虚假代写。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违规的品牌方、商家和博主进行联合惩戒。鼓励行业内开展自律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最后,引导AI营销合规发展,明确AI营销的合规边界,AI只能作为辅助工具,用于内容的初稿撰写、数据分析、关键词优化等,不能替代真实的用户体验。所有AI生成的内容必须经过人工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合法。鼓励品牌方和博主利用AI技术提升内容质量和创作效率,而不是制造虚假内容。
总之,AI代写“种草笔记”是技术发展带来的新问题,需要法律、平台、行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建立健全治理体系,既充分发挥AI技术的优势,又有效防范其带来的风险,推动网络营销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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