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公布第七批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近年来,青海省始终把建立完善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作为推动本地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行业安全生产治理模式转型、企业高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持续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动态性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构建起安全生产领域“人民防线”。现公布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6起。

案例一:2026年1月,青海西矿同鑫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陈某某巡检发现,701C石膏料仓料位存在高处坠落风险,该员工立即采取警戒措施,并向公司安环保卫部报告。公司随即安排检修,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500元。

案例二:2026年3月,青海西部镁业有限公司轻烧工序范某某巡检发现,50立方料仓仓顶除尘器无专用检修平台,高处坠落风险大。该员工立即组织整改隐患,并报备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500元。

案例三:2026年4月8日,青海能源鱼卡有限责任公司综放二队职工马某某,在工作时发现1273工作面运输顺槽无极绳绞车钢丝绳出现一处绳头外露,存在断绳跑车隐患。该员工立即向安全监察部报告,安全监察部现场核实情况后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公司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500元。

案例四:2026年4月3日,西宁市第七水源输水管线更新改造项目,工人发现施工围挡破损,存在安全隐患。该员工立即上报项目部,现场查验后及时修复处理。项目部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500元。

案例五:2026年4月15日,青海物产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检修车间,运行钳工袁某某发现动力空压站2#冷却循环水塔的冷却风扇叶片骨架底部结构钢管严重锈蚀。该员工立即向上级汇报,及时消除了隐患。公司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隐患排查,并按照《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内部报告奖励办法(试行)》,奖励该员工300元。

案例六:2026年4月12日,平安区湟中路市直机关办公区改造工程项目,外架班组员工刘某某在施工现场巡检时发现地下室集水井因拆除内部模架,原有防护设施被破坏,存在安全隐患。该员工第一时间上报项目部,及时消除了隐患。项目部依据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200元,并在项目安全例会上通报表扬。

来源:青海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