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山陈墓地位于青岛市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淮河西路北、昆仑山北路东,山陈家村以南。其北倚老君塔山、七甲山、山陈家北山、抓马山等连绵不断的小山,西、南靠灵珠山延伸出来的山岭呈合抱之势,并有小溪发源自北侧、西侧山脉,流经墓地西侧、南侧,向东注入胶州湾。可谓三面环山,东望胶州湾,地势西北高而东南低。
山陈墓地地理位置
2021年6月至7月,为配合青岛西海岸新区智能物联网设备制造中心项目,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联合青岛西海岸新区博物馆对前期调查勘探所发现的古墓葬进行了发掘,共发掘宋金时期墓葬15座、明堂1座,出土金、银、铜、铁、琉璃、石、陶、瓷及漆器等80余件,铜钱600余枚。
山陈墓地正射影像图
遗迹遗物
15座宋金时期墓葬依据其墓葬形制、位置关系可分为4组,自东向西依次编为A组、B组、C组与D组,明堂则位于C组墓葬中部。
(一)A组墓葬
A组墓葬位于墓地东部,共5座,排布规律为东西两两并列,南北方向延伸。其墓葬形制为斜坡墓道方形砖室墓或台阶墓道方形砖室墓,皆坐北朝南,墓室尺寸大多较小,不可置棺,为迁葬墓。除M5墓道填土中出土瓷盒一件外,其余墓葬皆未见随葬品。
M6:方向185°,通长360厘米,由墓道、甬道、墓室三部分组成。墓道平面大致呈梯形,北宽南窄,直壁斜坡状,现存开口长153、北端宽111、南端宽74、残深68厘米,坡度逐渐变缓。封门位于甬道南端,为丁砖斜向横摆垒砌,上下交错呈人字缝,每两层变换一次方向。甬道连接墓道与墓室,顶部已不存,直壁,壁面为顺砖错缝垒砌,底部未铺砖,进深60、内部底宽61厘米。墓室平面呈方形,顶部已不存,直壁,壁面为顺砖错缝垒砌,底部未铺砖,内部南北长约137、东西宽约130厘米。墓室北部为棺床,其顶面为一排丁砖、两排顺砖、一排丁砖平铺而成,南侧面为顺砖错缝垒砌共三层,棺床南北宽约95、高21厘米。未见葬具,人骨位于墓室南部,未见随葬品。
M6航拍照
(二)B组墓葬
B组墓葬位于墓地中部偏东,共4座,排布规律为北部一座,南部三座东西并列。其墓葬形制为砖(石)椁墓,除M8为迁葬墓未见随葬品外,其余3座墓葬随葬品较丰富,含金器、银器、铜器、瓷器、漆器、石器等。
M11:方向197°,通长738厘米,由墓道、墓室两部分组成。墓道平面呈梯形,北宽南窄,直壁斜坡状,现存开口长317、北端宽177、南端宽105、残深102厘米,坡度约14°。墓圹直壁,南北长421、东西宽415厘米,其内由东西向条石垒砌成的石墙分割为南北两个椁室,石墙底部留出过洞,过洞宽48、进深34、高67厘米。椁室以条石平铺为顶部,其上覆有顺砖平铺一层,椁壁为条石错缝垒砌,墓底分上下两层,上层为丁砖平铺,下层为一列侧砖顺砌、两列侧砖丁砌交替出现,共7组,南北椁室内部皆东西长275、南北宽116厘米。墓室底砖之上铺有一层厚十余厘米的石灰,未见葬具,随葬品较丰富,其中妆盒、钗环饰品出土于北椁室,茶具、革带饰品出土于南椁室。
M11正射影像图
M11出土器物
(三)C组、D组墓葬
C组墓葬位于墓地中部,共5座,排布规律为东部一座,北部、南部各两座,5座墓葬墓道皆朝向中部明堂。D组墓葬位于墓地西南角,仅1座。C组、D组墓葬形制皆为台阶墓道圆形砖室墓,随葬品较少,以陶器、铁器、石器及铜钱为主,偶见金银钗环饰品、铜镜及瓷器。
M10:方向129°,通长776厘米,由墓道、墓门、甬道、墓室四部分组成。墓道平面呈梯形,北宽南窄,直壁台阶状,现存开口长361、北端宽173、南端宽105、残深145厘米,共5级台阶,近墓门处呈水平状。墓门位于墓道与甬道间,顶部已不存,两侧翼墙自外向内可分为两组,外侧一侧为5列立砖错缝顺砌,内侧一组下部以3块丁砖与半块立砖构成一组,共3组,上部残存1块丁砖,两块立砖,墓门宽157、残高153厘米。封门位于甬道南端,分内外两组,内侧一组仅在甬道底部有一层丁砖侧砌,外侧一组下部为6层丁砖斜向横摆垒砌,上下交错呈人字缝,中部为7层丁砖侧砌,上部残存3层丁砖斜向横摆垒砌,上下交错呈人字缝。甬道连接墓道与墓室,呈券洞式,直壁,壁面下部以两顺一丁、一顺三丁、五丁与丁砖侧砌构成一组,共3组,随后近墓门一侧用顺砖垒砌开始起券,残存11层,近墓室一侧填充半砖,底部未铺砖,进深74、内部底宽84、起券高度约90厘米。墓室平面呈圆形,顶部已不存,直壁,壁面下部以3层丁砖错缝垒砌与一层丁砖侧砌构成一组,共3组,再上为一层丁砖平铺,2层丁砖侧砌开始起券,上部残存4层丁砖错缝垒砌,墓室内部南北纵长275、东西横宽271、起券高度90厘米。墓室南部为一砖砌扁“凸”字形平台,砌砖方式皆为三层丁砖错缝垒砌,一层丁砖侧砌、三层丁砖错缝垒砌。墓室北部为土棺床,棺床下部为填土,中部有两层碎砖平铺,顶部以填土找平,平台宽约67、棺床宽约150、皆高42厘米。未见葬具,人骨位于棺床之上。瓷碗、铜镜出土于墓室南部,铜钱、铁牛等主要出土于棺床之上。
M10航拍照
M10出土器物
(四)明堂
位于墓地中部,方向193°,土坑平面呈“亚”字形,中部以青砖垒砌成明堂主体,共13层,每层青砖1—8块,自上而下依次围成矩形、五边形、六边形、七边形、八边形、“中”字形等,其中第9层出土铁券1方,底部出土陶砚5方、铜镜1面,明堂南北长219、东西宽201、残深67厘米。
明堂正射影像图
明堂出土器物
初步认识与价值
《宋史》载:“葬不得以石为棺椁及石室,其棺椁皆不得雕镂彩画。棺内不得藏金宝珠玉。”目前所发现的石室(椁)墓多为北宋晚期之后的品官墓葬,如长清崮云湖M2(宋政和元年)、安阳韩琦家族墓地M7韩粹彦墓(宋政和九年)、平邑富饶庄高氏家族墓地M13高昌庸墓(宋大观二年)以及高復墓,故B组墓葬墓主人身份或为品官。C组与D组墓葬中偶见金银钗环饰品及豹斑石盒等,墓主人身份或为富绅。
A组墓葬仅M5墓道填土中出土一件瓷盒,与洛阳苗北村ⅠM3168(宋嘉祐二年)、太原义井村墓(金大定十五年)出土瓷盒相似,故A组墓葬下葬年代应为北宋中晚期至金代。B组墓葬形制与长清崮云湖M2、平邑富饶庄高氏家族墓地M13高昌庸墓相同,出土的湖州镜与长清崮云湖M2相同、桃形轩辕镜与江阴北宋葛闳墓相同、金耳饰与平邑富饶庄高氏家族墓地M13高昌庸墓相同,酱釉四系瓶与磁村窑五期Ⅰ式瓶相似,粉杠矮梅瓶则具有金代磁村窑系特点,青白釉瓷盒、小盖罐、刻花斗笠碗与景德镇湖田窑三至五期的Cc型瓷盒、B型汤瓯、B型斗笠碗相同,故B组墓葬下葬年代应为北宋晚期至金代。C组墓葬出土的白釉瓷碗与磁村窑三期Ⅰ式碗相似,且B组墓葬已侵入C组墓葬的兆域范围,同时参考平邑富饶庄高氏家族墓地中祖辈高弁墓M6为方形砖室墓,子辈高復墓与孙辈高昌庸墓M13皆为石椁墓,故C组墓葬下葬年代应早于B组墓葬,应为北宋至金代早期。D组墓葬形制以及出土器物皆与C组相同,下葬年代也应相同。
《地理新书校理》卷十四云:“凡葬,不立三灵七分四十九穴,名曰暗葬,凶,亡魂不宁……正中一分名曰地心明堂,祭神之所。”“丙为明堂。丙者,明也,炳然明照。从外视内,神无隐塞,纳于至诚,故曰明堂……葬必置明堂,祭后土诸神,则亡魂安。”故以明堂为中心的C组墓葬应为一家族墓地,且遵循五音姓利学说。B组墓葬亦或为一家族墓地,其排布规律与陕西蓝田北宋吕氏家族墓地、山西左权石匣金代墓地、山西稷山金代墓地等相似。
综上,A组墓葬为北宋中晚期至金代的迁葬墓,B组墓葬为北宋晚期至金代的家族墓地,且其中的石椁墓为品官墓葬,砖石混椁墓一为迁葬墓,一为富绅墓葬,C组墓葬为北宋至金代早期的富绅家族墓地,D组墓葬亦为北宋至金代早期的富绅墓葬。
本次考古发掘虽非山东境内明堂遗存的首次发现,但属山东境内明堂遗存的首次确认,亦为山东境内五音墓地的首次确认,有助于重新认识以往的宋金墓葬材料。同时,此次发掘的宋金时期墓葬形制多样,出土文物类别丰富,极大地补充了青岛地区宋金时期的考古资料。发现的明堂遗存、确认的五音墓地也为研究宋金时期地理堪舆术、丧葬习俗和民间信仰等提供了新资料。
[ 附记:本文受2024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批准号:QDSKL2401289)资助。]
执笔:付胜龙 于超 彭峪(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
来源:“中国文物报”微信公众号
责编:昭晣韩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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