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泸州观察 郭慧琳

近日,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江阳中队查处了一起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逆行、无牌上路案例。

据了解,该中队民警在夜间巡查时发现,一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驾驶员不顾路面标识、标线,从太平街下坡处,绕过道路隔离设施,跨越道路中心双实线向迎晖路驶去。

民警经过调取监控发现,该驾驶员当晚有两次逆行行为。从视频上看到,驾驶员骑着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时,后座还搭载有其他人员,且均未佩戴头盔。

据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江阳中队民警林理科表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是不能搭载其他人员的。经过调查,两次逆行驾驶该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驾驶员是同一人,第一次逆行路段是新马路,从宝来桥至三星街方向;第二次逆行是从太平街行至迎晖路路段。驾驶员持有三轮摩托车准驾驾驶证,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未上牌照。

目前,泸州交管部门已对该驾驶员依法合并多项违法行为予以罚款处罚,并对其进行教育。

林理科表示,在驾驶电动三轮车前,要依法取得三轮车驾驶证、行驶证,车辆需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申领机动车号牌。同时,驾驶员在驾驶电动三轮车时,禁止违法载人,驾驶电动三轮车要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且佩戴安全头盔。

谈及驾驶员驾驶电动三轮车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带来的危害时,林理科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一是骑二三轮车上路时,要佩戴头盔,若不佩戴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头部受伤极易威胁群众生命安全;

二是禁止二三轮车违法载人,该行为容易加大事故后果;

三是在路上行驶时,要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禁止逆行等,违反者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