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文
近日,川渝两地法院、人社部门联合发布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事)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理,进一步强化办案指导,促进裁审标准统一,有效预防化解劳动人事纠纷,更好实现劳动人事争议化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此次发布的案(事)例,聚焦薪资支付、劳动关系认定、社保权益等纠纷,为劳资双方划定行为边界。
当前,新业态用工普及、劳动者维权意识提升,劳动争议呈现类型多元、主体复杂、诉求交织等特点。四川作为用工大省,始终以劳动仲裁为关键纽带,一头连着劳动者合法权益,一头系着企业健康发展,通过完善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全链条服务,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公平正义、互利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
争议总量稳中有降,新型纠纷凸显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和谐劳动关系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稳定器”与“润滑剂”。近年来,四川人社系统坚持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劳动争议处置成效显著。发布会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静对四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进行了介绍:2025年,全省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7.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68.6%,仲裁结案率达96.7%,近七成争议在调解仲裁阶段高效化解,未进入诉讼程序。同时,集体争议风险持续下降,全年监测预警集体争议822件,同比下降34.8%,劳动关系整体保持和谐稳定。
此外,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与新业态快速发展,劳动争议呈现新特征。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争议等劳动纠纷占比超60%;新型纠纷快速增长,平台用工、灵活就业、竞业限制、远程办公加班认定等争议逐年增多;争议主体更趋多元,从传统企业职工向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校实习生等群体延伸。部分争议中,存在劳动者维权方式过激、用人单位规避用工责任等问题,既影响了企业正常经营,又损害了劳动者自身权益,凸显以法治手段平衡劳资利益、化解矛盾纠纷的紧迫性。
多元赋能,构建全链条维权保障网
“劳动仲裁是‘和解桥’,通过法治方式平衡劳资双方权益,实现‘维权不越界、用工不违规’。”李静表示,四川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法治兜底”原则,构建“源头预防—基层调解—仲裁裁决—法律援助—裁审联动”的全链条劳动争议化解体系,为劳动双方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渠道。
化解劳动争议,关键在“防”,重点在“早”。四川常态化开展“仲裁员志愿者送法进企”活动,深入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开展用工指导、政策宣讲,覆盖企业超10万家,引导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用工行为,从源头减少争议隐患 。同时,依托大数据搭建劳动争议风险预警平台,对欠薪、裁员、集体停工等风险实时监测、提前介入。
据了解,四川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调解资源下沉基层,构建“企业调解+行业调解+属地调解”三级调解网络 。全省1290个调解仲裁机构全部入驻各级综治中心,实现县级综治中心全覆盖,累计办理争议案件4.4万余件。成都市武侯区打造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整合人社、司法、工会、法院等资源,建立“受理—分流—调解—仲裁—司法确认”闭环机制,运行以来调解案件1.2万余件,综合调解成功率达70%。同时,四川在仲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咨询、援助、调解、仲裁“四位一体”无缝对接,经济困难劳动者可免费申请律师代理,降低维权门槛 。
为提升仲裁质效,四川大力推进“智慧仲裁”建设,今年将在省本级及成都、南充、广元、凉山等地试点“AI+仲裁”,通过智能语音庭审、案例智能推送、文书自动生成等功能,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劳动者诉累。同时,与法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建成全省裁审信息比对平台,实现仲裁与法院案件信息互联互通、结果互认,9.64万件仲裁案件通过平台推送至法院,裁审结果一致率稳步提升,案件起诉率明显下降 。针对农民工欠薪痛点,全省建立196个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实行“快立、快审、快结”,2025年处理涉农民工报酬争议1.21万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4.02亿元 。
在政策保障方面,四川出台《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规则(试行)》,明确工资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争议终局裁决标准,快速维护劳动者权益。修订《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将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经济困难劳动者可免费获得法律服务。同时,规范仲裁代理行为,明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可担任代理人,保障当事人仲裁权利。
理性维权与依法用工是和谐的关键
2025年10月,资阳市外卖骑手何某在送餐途中受伤,公司以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为由,拒绝认定工伤及赔偿。何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经审理认为,何某需遵守公司考勤、派单规则,接受公司管理,双方存在人格、经济、组织从属性,符合劳动关系本质特征,裁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此案例的典型意义说明新业态用工不能仅凭合同名称规避责任,实际用工事实是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标准。
在另一则案例中,包工头杨某承包工程后招用78名农民工务工,工程完工后拖欠工资34万余元。杨某采取拒接电话、避而不见等方式逃匿,被人社部门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支付。2024年9月,内江市市中区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依法用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规避用工责任、恶意欠薪不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对劳动者而言,理性维权是底线。当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优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过程中,应注意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避免采取过激行为,确保维权合法合规。
对用人单位而言,依法用工是根本。企业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工时休假、劳动保护等用工行为;建立健全内部劳动规章制度,加强用工管理,主动排查用工风险;当争议发生时,积极配合调解、仲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避免矛盾升级。
“和谐劳动关系,从来不是‘一方妥协、一方受益’,而是‘双向奔赴、互利共赢’。”李静表示,四川人社系统将持续聚焦劳资双方急难愁盼,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扩大送法进企覆盖面,加强新业态用工政策指导,从源头减少争议;二是提升服务效能,推广“AI+仲裁”,完善法律援助、速裁快审机制,让劳动者维权更便捷、企业解纷更高效;三是深化多元共治,加强与人社、司法、工会、法院等部门协同,健全“调解优先、仲裁兜底、诉讼保障”的纠纷化解体系,引导劳资双方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靠法”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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