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江永县第二中学的一纸“惩戒状”引发热议。该校九年级组在期中考试后,向成绩退步超过100分的学生发放了印有“退步快学生”字样的纸质证明,并明确标注“特发此状,以作惩戒”。这一事件迅速登上热搜,教育部门随后介入调查,学校已收回证明并安排心理教师对学生进行疏导。然而,这一纸“惩戒状”所暴露的教育理念偏差,却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表面上看,学校发放“退步快学生”状似乎是一种“奖惩分明”的管理手段——进步者受表彰,退步者受警示。然而,将复杂的学业波动简化为“退步快”三个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正式颁发,无异于当众给学生贴上负面标签,进行公开的“羞辱式教育”。

青春期的学生正处于自我认同形成的关键期,敏感而自尊心强。一次考试的失利,背后可能涉及学习方法、心理状态、家庭环境、师生关系等多重因素。以“退步快”一概而论,不仅无法帮助学生找到问题的根源,反而会加剧他们的挫败感和自我怀疑。

教育惩戒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其边界早已有明确规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确规定,禁止以侮辱学生人格的方式实施惩戒。

学校看到了“成绩退步超100分”的数据,却没有看到数据背后一个个鲜活个体所面临的困境与挣扎。当学生遭遇学业挫折时,他们最需要的不是冷冰冰的“惩戒状”,而是教育者的耐心倾听、真诚鼓励与悉心指导。他们需要被理解、被接纳、被相信有能力走出低谷。教育者的责任,是帮助学生分析退步原因,制定改进计划,重拾学习信心,而不是用一纸“惩戒状”将他们推向更深的自我否定。

来源 | 中国蓝新闻

编辑 | 陈  超  陆荟杰

责编 | 孙   宇

终审 | 孟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