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范芮菱
5月11日,成都市泡桐树中学多功能厅内,一堂法治宣讲课正在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了,大家知道吗?为什么要改?针对未成年人法律有哪些新变化?”来自四川国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秋林,以一连串贴近学生的问题开场。

四川国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秋林在成都市泡桐树中学上公开课。青羊区司法局供图
类似的场景,近期在成都市青羊区多所中学接连上演。日前,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区人民检察院、青羊区教育局联合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普法进校园工作方案,针对性面向14至16岁中学生开展专项普法,帮助学生明晰行为边界、知晓法律底线、掌握维权途径,预防青少年轻微违法行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氛围。根据方案,活动以法治校长进校园、进课堂为核心形式,根据不同年级学生认知特点分层分类推进。各学校可结合实际,灵活选取班队会、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等方式,有条件的还可开展法治咨询台、知识竞赛、法治征文、模拟法庭、法治微视频、法治情景剧等沉浸式、体验式活动。

成都市树德实验中学(西区)法治校长、青羊区公安分局草堂派出所社区警务队长岳子渊正在给学生们讲法律知识。青羊区司法局供图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涉及未成年人的有三个核心变化:
一是行政拘留不再“一刀切”免罚:14至16周岁若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可予以执行;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同样适用。“过去有人觉得‘我未成年,出了事最多批评两句’,现在这块‘免罚金牌’没了。”二是对不处罚或不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情况开展训诫、社会观护、专门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矫治措施,绝不放任。三是办案程序更重保护,询问不满18周岁者须有监护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
为了保证普法质量,青羊区司法局编制了宣讲提纲,提前下发至各法治校长等宣讲人手中,“怎么讲、讲什么,心里都有底”;法治校长根据宣讲内容大纲,结合学校特色和学生需求,精心准备讲义、案例、课件等普法材料。
4月中旬,泡桐树中学同文分校的同学们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老师——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煜雯。她从真实案例切入,深入浅出地讲解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条文背后的逻辑与界限。学校还组织学生自编自演了情景剧,用鲜活生动的方式演绎校园霸凌、偷拿他人物品等常见行为及其法律后果,让抽象的法条变得可感可触。在成都市树德实验中学(西区),学校法治校长、青羊区公安分局草堂派出所社区警务队长岳子渊,带领各班通过主题班会逐条学习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治安处罚规定,结合身边案例互动问答,进一步强化了“违法无小事”的法治认知。
“一场场生动的宣讲、一次次沉浸的体验,正在帮助青羊区的青少年逐步树立起‘法不可违、违则受罚’的法治观念。”泡桐树中学同文分校校长杨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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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唯有依法行事,才能保障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