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州高速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名驾驶人在社交平台上发布驾驶车辆的视频,视频中,这名驾驶人在开启辅助驾驶后双手放开方向盘,十分危险。

根据线索,高速交警在该驾驶人的社交账号中,查获多条涉高速公路行车的危险行为视频。视频显示,该驾驶人在车辆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多次做出双手脱离方向盘的危险操作:有时在吃东西,有时双手随着音乐舞动,有时还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化妆,其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很大隐患。

高速交警很快锁定违法车辆信息及驾驶人林某的身份,责令其到场接受教育处罚。面对交警,女子称“作为女司机,我觉得它比我开得好”。警方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车载辅助驾驶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即使驾驶人不在驾驶位也一样。

来源|央广网、现代快报编辑|王芳 朱雨晨 岳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