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黄南州同仁市监委消息:经省监委指定管辖,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与黄南州同仁市监委对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原主任窦筱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窦筱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廉洁底线失守,长期收受礼品、礼金、卡券,借用服务对象钱款;向群众摊派费用,加重企业负担。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大额财物。
窦筱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窦筱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青海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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