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玮

4月30日,消费质量报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为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联合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和犯罪问题线索。

据悉,本次线索征集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告详细列举了11种违法违规和犯罪问题线索:

●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等经营资质;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地址不一致;证照过期或已注销后仍继续经营。

●借用、冒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备案)。

●线上未公示信息或公示信息不真实,网店名称和实际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不一致。

●无堂食外卖经营者在平台公示资质信息不完整不规范,上传的经营地址和门店照片与实际不符。

●经营环境脏乱差、加工操作不规范。

●使用来源不明、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非食品原料。

●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健康证过期或者伪造健康证明。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配送过程食品受到污染;配送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时,未按规定采取相应贮存、配送措施。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审核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管理缺失、责任悬空。

●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假劣食品。

●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记者注意到,公告给出了多种举报方式,其中最为便捷的三种方式为:电话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站、App、小程序)、“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以及各地举报平台提交线索;拨打110报警电话。

公告对举报人需要提交的信息进行了明确:详细说明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涉嫌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订单截图等)和联系方式,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举报人需提供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反馈处理结果。

“两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公告同时提醒,严禁恶意举报、诬陷诽谤,对虚假举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