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果洛州委批准,果洛州纪委监委对达日县委原副书记李艳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艳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买官”被骗;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把公权力当做牟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牟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艳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果洛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果洛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艳峰开除党籍处分;由果洛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青海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