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玮
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修订印发了新版《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行政处罚加了一把更精细的“尺子”,通过构建“不予、减轻、从轻、一般、从重”五阶裁量体系,推动全市执法标准统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新版裁量基准对大气污染防治、物业管理、公共场所控烟等12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涉及市场监管职能职责的共20条条款进行了系统梳理与优化。与2021年旧版相比,此次修订新增5条、删除20条、修订4条,清理了已失效或与上位法冲突的内容,确保各项标准与现行法规同步衔接。
值得关注的是,新版基准打破了以往三类裁量模式,建立起更为精细的“五阶”裁量体系。该体系与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及相关法定要求紧密衔接,进一步明确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具体适用情形,在坚守执法刚性的同时,也体现了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避免裁量过程中的随意性。
为了让基层执法更“有章可循”,新版基准对裁量各阶次的边界进行了细化,明确将主观过错、危害程度、危害后果等作为核心考量因素,并完善了综合评判与取证指引,让执法标准更清晰、操作性更强,既提升了执法准确性,也便于企业理解和遵守。此举旨在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有效解决“类案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落实“过罚相当”原则,提升执法公平性与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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