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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日前发布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全省旅游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切实维护节日旅游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随着“五一”假期临近,旅游消费进入旺季。此次发布的告诫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旅游景区、餐饮住宿、交通客运、旅游购物等环节的经营行为提出明确规范要求。
告诫书要求,各旅游相关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以显著方式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做到标识醒目、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坚决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在网络交易平台、直播间等对商品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向导游以及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暗中提供不当利益,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针对景区收费,告诫书明确要求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对特殊人群的优惠减免政策,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违规设置、强制销售“园中园”门票,或者捆绑销售观光车、索道、缆车、游船、保险等费用。
在餐饮住宿领域,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采用“时价”“面议”或违背交易习惯的计价单位模糊标示价格,不得使用“阴阳菜单”、低标高结,不得对饭店、厨师所获称号、荣誉、奖项、排名以及所用食材原产地、等级等信息进行虚假宣传。住宿服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房价过高过快上涨,不得在房价中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不得在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
同时,告诫书对交通出行和公用服务价格作出规范。客运、轨道、公交、巡游出租车等票价、计价收费不得假借成本增加、节日等理由擅自上浮,或者强制收取保险等费用。执行政府定价的路内停车泊位、停车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提供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价格及服务费规定。
告诫书强调,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有关要求,规范自身价格和竞争行为。“五一”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遇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发生消费纠纷,请注意保存相关凭证,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来源:彩练新闻
作者:叶爽
责编:刘晗
编审:张慧勇
监审: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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