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玮婧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8点集中签到、8点20分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未按时签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事业单位招考中,田某灵8点2分到达指定地点,被通知超出签到截止时间,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田某灵不服该处理决定,诉至法院。

4月27日,省法院与司法厅联合举办“十四五”时期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法院最终认为案涉体检公告未明确签到起止时间,存在多种合理解释,依法应优先适用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解释,认定8点整至8点20分为有效签到时段,田某灵不属于未按时签到的情形。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案涉处理决定,责令某县人社局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就田某灵的招考事项重新作出处理。

会上,省法院和司法厅共发布20起典型案例,涵盖行政征收、行政协议、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类型,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招商引资、交通管制、破产税收、耕地保护等热点行政管理领域。其中,2025年度行政审判典型案例10起,2025年度行政复议典型案例10起。

在倪某情等6人诉某街道办行政赔偿案中,某街道办认为某市政府批准补偿安置方案时,倪某情还是胎儿,遂没有给到补偿安置。倪某情等6人诉至法院,请求某街道办赔偿住房安置、过渡费等损失。法院判决,将民法典的胎儿利益保护规则适用于土地征收领域,平等保护胎儿征地补偿安置权益,传递尊重生命、保障生育权益的鲜明导向。

在8家砖厂与某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纠纷系列案中,某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作出补偿决定,按轮窑门数对8家砖厂分别一次性给予一定补偿。8家砖厂不服,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补偿决定,以更高标准给予补偿。法院受理案件后,选取争议相对较大、矛盾最突出的1个案件示范判决,明确同类案件补偿标准,为后续系列案件处理提供清晰、统一的裁判尺度。最终,其余7案均调解成功,以原告申请撤诉的方式结案,实现“一案结、多纷解”的效果。

在某公司不服某县水务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中,某公司接手某“烂尾”楼盘后,向某县水务局补报原开发企业应当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并得到批复: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核定申请人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3.275万元。此后,某公司承诺分期缴清,却仅缴纳4万元,某县水务局遂决定向申请人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9.275万元,并处等额罚款。申请人不服该决定,向某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构综合研判认为,申请人逾期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历史遗留问题与客观经营困难所致,主观上无拒不缴纳的恶意。此外,申请人系初次违法,未造成水土流失等危害后果,且主动申请分期缴纳、履行部分缴费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经行政复议机构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申请人限期足额缴清所欠费用,被申请人减免等额罚款。

据悉,“十四五”时期,全省法院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4.08万件,审结13.79万件,其中2025年结案2.90万件。省法院联合司法厅建立省级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推动全省建成化解中心125家,实现市州全覆盖。2025年成功化解3505件行政争议,某绣品厂特许经营许可案入选最高法院实质化解典型案例。

2025年度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一、某区政府申请强制执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非诉执行案

二、某生态旅游公司诉某管委会行政协议案

三、田某灵诉某县人社局行政处理案

四、徐某林诉某市公安局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案

五、倪某情等6人诉某街道办行政赔偿案

六、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某区税务局征缴税款案

七、王某诉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履行给付医疗保险金职责案

八、某镇政府申请强制执行周某诗责令限期拆除非诉执行案

九、某公司诉某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

十、8家砖厂与某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纠纷系列案

2025年度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一、某公司不服某县农业农村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行政复议案

二、张某不服某市辖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三、某公司不服某县水务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四、某建设公司不服某市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五、雷某不服某市辖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行政给付行政复议案

六、姚某不服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七、叶某不服某市辖区人民政府行政确认行政复议案

八、某新能源公司不服某市辖区发展和改革局撤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行政复议案

九、罗某不服某市辖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不予受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行政复议案

十、钟某不服某市辖区卫生健康局行政确认行政复议案

数据一览

五年来,全省一审行政案件每年新收数量持续保持在1.2万件以上,2025年新收1.46万件,同比增长15.93%,结案1.40万件,同比增长14.78%。

全省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7万件,新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从2021年的8585件增长至2025年的39884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87万件,7.85万件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实现定分止争,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从2021年的41.82%提升至2025年的92.72%。

2025年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达30.56%,近三分之一案件以和解撤诉等方式办结,创历史新高,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21年77.17%提升至2025年96.31%,甘孜、广元、眉山等12个市州实现100%出庭。

全省行政复议纠错率从2021年的22.16%降至2025年的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