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云南昆明盘龙区有4人骑着马在马路中间奔跑,4人骑马经过多个十字路口,不时有人将马骑行到超车道上,车辆纷纷避让。视频曝光后随即引发热议,有网友称,骑马男子疑似为一家马术俱乐部工作人员。

25日,据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宣传处通报,经查,该行为系人为刻意策划,为马术俱乐部拍摄宣传短视频博取流量。何某某现场指挥多人骑马上路占道,全程车辆跟拍取景,事后将视频发布网络用作商业宣传。

一行人无视车流与人流,占用城市主干道通行空间,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存在马匹受惊、引发交通事故、阻碍交通通行等安全隐患。

接到群众举报后,昆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二大队迅速核查取证,后依法将案件移交盘龙分局龙泉派出所办理。

结合违法事实及情节,警方依法作出处罚:组织者何某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以罚款五百元;其余5名参与者依法给予警告。目前,6名当事人已深刻意识到错误,并提交悔过书。

图据昆明警方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1. 流量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个性不能凌驾公共安全之上,切勿为博眼球、做宣传任性违规;

2. 马术休闲、骑马运动,请前往专业马场、封闭合规场地开展,安全文明游玩;

3. 网络拍摄、商业宣传必须坚守法治底线,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

4. 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制各类不文明、扰乱秩序的危险行为,共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无论是休闲娱乐

还是商业拍摄引流

都不能占用公共道路任性违规

若因马匹上路引发伤人、撞车等事故

饲养人及管理人

还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将面临更严厉处罚

编辑 王斌 校对 李怀英 审核 陈晨 来源 南国早报、昆明警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