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蒋京洲 张庭铭
单亲父亲不幸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孩子,该由谁来管?小铭今天来给大家聊的事情就是和抚养孩子有关。
具体咋回事?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报道,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一个35岁男子因压力过大突发脑出血去世,留下12岁和8岁的两个孩子。6年前,男子和妻子离婚,两个孩子一直跟随男子生活。因为该男子突然离世,也联系不上孩子妈妈,目前两个孩子是由亲戚们轮流照顾。
那么问题来了,单亲父亲不幸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孩子,该由谁来管?如果联系上孩子的母亲,她能不能拒绝抚养?为此,小铭专门请教了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主任杜伟。
杜伟介绍,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这段话通俗地理解就是,在父亲去世的情况下,除非母亲没有监护能力,否则未成年孩子应该由母亲进行抚养和监护。如果遇到父母双亡、没有监护能力或者被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哥哥或者姐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但是,在最后一种情况下,必须要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当然,如果上述程序都履行完了,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可以担任监护人,那按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当地民政部门将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长期监护。在进行收养评估后,民政部门还可以依法将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收养。
在此,小铭希望孩子母亲能够主动现身,扛起监护重担,用陪伴守护孩子成长。如果孩子母亲确实没有能力,相关部门也应积极介入,千万别让困境孩童独自承受生活苦难。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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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家庭,不幸的孩子,希望孩子的妈妈能主动担当,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关怀关爱,处理好未成年孩子面临突如其来的重大问题和学习、生活等保障问题。继续关注后续报道
血缘不是橡皮筋,想断就断。法律写得明明白白,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就算离了婚,妈还是妈,这个义务不是‘想不想’,是‘必须得’。
法律是底线,亲情是港湾。希望妈妈能主动现身,扛起责任;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介入,别让无辜的孩子独自承受苦难。
这是一个不幸的家庭,但是请大家放心,我们的组织和政府不会让孩子没人管。
离婚不离责,血缘不是“选择题”,哪怕不在一起生活,当妈的那份责任也不能说断就断。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当由母亲照管两个娃,然后是其他亲人依序排位,最后还有福利院托底,不愁不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