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贯穿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流动、激励等各环节,评价的导向作用非常明显,“评什么”,科研人员就会重点“干什么”。“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收入分配改革”,意味着改革重点从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向各项改革联动延伸,人才评价改革的系统性、联动性增强了。下一步改革应在四个方面重点发力:

一是加强机构评估与人才评价的协同。规范相关机构评价与排名,不将人才“帽子”数量层次和论文、专利、奖项等量化指标作为直接依据,避免将机构评价指标层层分解为科研人员考核指标。

二是完善科研项目评审的人才评价。在各类科研项目申报评审中,不把人才称号和科研成果数量作为限制性条件,不看学历、不看职称、不看出身,重点考察完成任务的思路和潜质。支持中青年领军人才担纲领衔,强化在重大科技任务实践中培养战略科学家、一流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三是完善人才组织实施方式。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注重从科技任务和科技创新平台等科研实践中遴选发现优秀人才。

四是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政策。实行“以岗定薪”,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避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薪酬待遇。

图为2026年3月18日,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结构精密焊接与连接全国重点实验室固相焊接与增材制造团队,开展自主研发的重载机器人搅拌摩擦制造装备测试。  哈尔滨工业大学供图

各地方应立足自身优势、特点、发展需求,从多个维度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推动组织、科技、教育、人社、工信、卫健等主管部门协同发力,形成政策合力;在国家改革试点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推动用人单位构建更加精准、精细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科研院所应继续在构建科学精准的评价体系上下功夫,针对“大兵团”科技攻关需求,继续深化团队与个人协同评价机制;针对跨领域、跨类型人才评价困境,继续完善“多栖人才”多轨评价方式。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应进一步突出国家使命驱动在评价中的核心地位,构建适配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评价体系,对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卡脖子”难题的科技人才,在国家级人才计划推荐和校内资源配置中给予明确倾斜;建立基础研究评价特区,聚焦原始创新,构建体现原创导向的评价标准,引导更多青年科技人才潜心研究,更多领军人才勇闯“无人区”、抢占“制高点”;同时,界定好“探索性失败”与“无所作为”的边界,重点考察创新潜质,敢于支持那些目前尚无重大成果但具有潜力的“蓝海”方向。

详见:求是专访文章《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如何深入推进》

来源:求是网

策划:蔡春玲

责编:徐辉冠

审核: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