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合市公安局乃东分局

查处两起

违规转租公租房的典型问题

当事人刘某和益某

记入公租房信息系统不良记录

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并责令退还违规所得、上交承租住房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公安局乃东分局组建联合工作组,接群众实名举报后,经核查确认:原城投公司职工刘某,违规转租西扎林小区2栋2单元706号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益某,违规转租康桑林卡小区7栋1单元602号公租房。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西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联合工作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责令刘某和益某退还违规所得,并限期腾退所承租的公租房,记入公租房信息系统不良记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同时,对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实名举报人,列入公租房优先配租对象,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公租房作为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而推出的重要保障性住房,承载着众多住房困难家庭的安居梦想,公租房的分配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有限的住房资源能够真正惠及那些最需要帮助的群体。下一步,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深化与公安、社区、物业等多方的协作,建立健全公租房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对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齐抓共管,切实保障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和合法利益,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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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丨贺西燕

编辑丨唐雨欣 苟茜 桑木吉雍措(实习)

来源丨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