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网民(全网粉丝量逾500万)在平台发布“抓蜈蚣致眼睛失明”系列视频,同时关联“失明”“就医”“轻生”“积极面对生活”等话题,吸引大量网民关注,部分网民对该网民的遭遇表示质疑。

获得线索后,成都都江堰公安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经查:王某(男,32岁),付某某(女,33岁)为引流吸粉、博取关注、获取流量收益,在家中、医院等多场景自导自演、虚构“抓蜈蚣致眼睛失明”事件,剪辑发布多段虚假网络视频,误导公众认知、扰乱公共秩序。

成都都江堰公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已对二人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法关停相关网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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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了博取流量获得金钱,扰乱社会治安,依法被惩,也是咎由自取。
自导自演博流量,误导公众认知、扰乱公共秩序,一定严惩不贷!
坚决打假!
现在自媒体“大行其道”、“疯狂野蛮”生长,为博流量获取收益,什么“狗血剧情”都能够自编自导自演,甚至误导公众认知、带偏社会节奏、扰乱公共秩序,应当严加监管和查处。同时,社会公众也不要再“雾里看花”,要多一只“慧眼”,多一点思虑,少一点人云也云,少一点“同情泛滥”,让虚假网络视频无网络市场和空间。
打击网络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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