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由广东省司法厅、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法律部指导,广东省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联会、香港法律专业协进会联合主办,中山市司法局、中山市律师协会承办的第五期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推介会在中山举办。

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政策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推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实践。五年来,试点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大湾区律师执业环境日益优化,供需对接愈发紧密,作用发挥日渐凸显,650多名港澳律师取得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在190多家律所“落户”执业,实现了大湾区内地九市全覆盖。

文章来源 | 广东司法行政

编辑 | 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