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祝文博
王先生被伪造签名担保1500万元银行贷款,2014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7年里生活受到极大影响。他认为银行未有效落实面签,状告银行要求道歉、赔偿,一审法院认为银行没有实施名誉侵权的违法行为。涉事东莞银行合肥分行工作人员表示,银行也是受害者,遭受巨大损失。
澎湃新闻记者 祝文博 编辑 许嘉宁 素材来源 澎湃新闻
安徽六安的王先生向记者反映,因为东莞银行合肥分行(下称合肥分行)审核不严,他莫名背上1500万元贷款,还“被老赖”7年。一切的起因都是因为他在2010年以600万入股了朋友的公司(安徽徽博宏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据王先生讲述,他只是挂名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最后也没拿到分红。直到发现自己被限高后,一查才得知,2012年徽博公司为了拓展业务向银行贷款,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伪造了签字确认,成了这笔贷款的担保人。
他的信誉也因此受损,生活一落千丈。因为被列入了失信人,公司高层对王先生失去了信任。因为背负1500万贷款,家庭也造成了矛盾。
在王先生提供的2021年银行和“王先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记者看到有王先生的签字以及手印,还有银行的公章和个人章,另有两名见证人签字。
2020年7月,经过安徽惠民司法鉴定所鉴定,认为签字非王先生本人所签。
2022年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作出调查意见,认定合肥分行在第二次放贷时,存在审查不严的问题,存在未有效落实面签制度的问题。合肥分行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开除、记过等处分,将督促该行加强合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2021年,合肥中院再审撤销了王先生的连带责任。
但是失信经历的影响持续存在。因为有案底,王先生想要按揭买车,被多个银行拒绝。他想让合肥分行报案,对方回应不至于报案。2024年王先生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把合肥分行告上法庭,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各项支出及抚慰金共19万余元。
合肥包河区2025年10月27日作出的判决显示,法院认为,东莞银行存在内部管理不善的问题,其后果已由合肥分行承担。但其主观上无损害王先生名誉的故意,也未实施名誉侵权的违法行为,故驳回王先生诉请。
王先生对该结果不服,提出上诉。
银行方面则表示,他们也是受害者,没有材料显示就是当时的员工问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信访接待人员表示,记录后会向上反馈。
今年2月,该局对王先生的信访给出处理意见:此前已答复,暂无法认定东莞银行存在“违规收取‘账号管理费’‘黄牛介绍费’‘、要求签署空白合同’”等问题,2022年核查发现问题,但已超出行政处罚时效,已督促东莞银行加强管理。
本期编辑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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