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郑州市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实行“免证办”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实行“免证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郑公积金〔2026〕6号

各有关单位(部门)、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领域“免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决策部署,依托数据共享深化数字赋能,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效率、降低缴存职工办事成本,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4月13日起,推行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免证办”服务。职工在线下办理业务时,凡相关信息可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免于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具体可办业务范围及申请材料减免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材料新旧清单对照表》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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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象新闻

美编 | 陆 溪  责编 | 金 玉  廖 源   监制 | 王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