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74岁老太杀害73岁老太并藏尸”案迎来新进展。4月14日,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曾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害人女儿毛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对刑事判决部分不服,将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我母亲遇害11天后才被发现,凶手至今未道歉,我们希望她能得到严惩”。

据报道,该案发生于2025年3月19日,被告人曾某某搬被害人家柴火时被发现,后来两人发生争执。起诉书显示,曾某某用左手控制住被害人双手,右手捡起石头朝被害人太阳穴位置连砸十余次,直到被害人没了动静。经法医鉴定,不排除被害人被钝器多次击打头面部导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毛女士称,由于尸体掩埋地出现异味,其母亲遗体于3月30日才被发现。后来,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时年74岁的曾某某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被告人曾某某得到严惩。同年11月19日,该案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某杀人后转移并埋藏尸体,归案后毫无悔意,拒绝认罪,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当严惩。不过,因其具有坦白情节,且审理时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依法对其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来源 | 新京报 中国新闻周刊

编辑 | 刘   珂

审读 | 黄明钢

二审 | 沈   强

三审 | 王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