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男子小区内投毒致9条犬只死亡案件,民事部分二审宣判,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张某华为泄私愤,将含有剧毒化学物氟乙酸的混合物投放到小区道路上导致多条犬只中毒死亡,2025年12月,张某华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该判决刑事部分已生效。民事部分,一审判处张某华向11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赔偿2.2万余元至1000元不等,共有5名受害犬主就精神损失赔偿提起上诉。
“Papi妈妈”李女士在开庭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已做好维持原判的最坏打算,但仍希望二审能呈现“有温度的判决”。“哪怕最后只支持了一块钱,也是一个0到1的破冰。”李女士说,这能证明伴侣动物非正常死亡给受害人带来的伤害被法律“看见”,这一点非常重要。该案源于2022年9月,北京朝阳区畅颐园小区一男子投毒致包括西高地犬Papi在内的多只宠物犬中毒身亡。一审被告人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4年,但精神损害赔偿未获支持。李女士此前诉请20余万元,涵盖误工等费用——她2023年前3个月收入超20万,离职后2024年全年收入不足6000元。李女士今天坦言,长期抑郁已出现躯体化问题,昨天吃了很多药,今天背着氧气瓶出庭。“抑郁症不是矫情,也是一种应该被法律看见的创伤。”她说道。
此前报道
2022年9月,在北京朝阳区畅颐园小区,13岁的西高地犬Papi被小区内一男子投毒致死。当日,包括Papi在内共11只宠物犬中毒,9只死亡。不久后,投毒嫌疑人张某某被逮捕。次年1月,法院以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罪立案。
2025年12月11日,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某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2025年12月30日,被告人未递交上诉材料,且超过最后的上诉截止日,一审判决生效。
此前,“Papi妈妈”接受采访时介绍,一审时,她曾参照当时西高地犬的市场价格,并按照最低值为Papi写下2万元的民事赔偿金。同时,她参照自己2023年前几个月的收入,依法按照误工费标准,按照三到五个月的维权时间计算,写下25万元的赔偿金额。最终,一审法院认定民事赔偿金额为8000元。对宠物主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未予支持。
此前二审开庭时,“Papi妈妈”接受采访(极目新闻记者拍摄)
今年3月,该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二审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庭审。二审开庭前,她告诉记者,二审中,他们主要关注两点:一是受害犬的定价问题,二是受害犬主人所申请的精神损失赔偿支持问题。二审中,她的民事诉求部分几乎未做调整。
16日上午,本案中被毒死宠物西高地犬的主人“Papi妈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二审维持原判。
据“Papi妈妈”提供的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二审庭审中,原告之一“Papi妈妈”提交就医记录,拟证明其因宠物丧生遭受严重精神创伤且需药物治疗,经查,上述材料与本案民事部分待查事实不具有关联性,故本院不予采信。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
专家解读投放危险物质罪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子龙: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是危害公共安全,他投放的地点是在小区,小区的公共性范围是比较大的,很容易有人类可能会接触到他投放的氟乙酸药水。人类接触到之后,会对他的生命造成危害。
公共安全非儿戏。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无差别地对犬只投毒,其行为方式已足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
2022年在牡丹江,王某和沙某在小区草坪投放鼠药,导致11只犬死亡,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分别获刑3年7个月和3年6个月。
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 路旸:在公共场所投毒的行为,客观上无法控制受害对象是谁,任何的儿童、老人、宠物只要进入到这个公共空间,都可能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因此主体故意不能被限定为只想要毒死宠物,法律必须从其行为的客观危险性上作出评价。所以只要行为进入公共场域,且毒性具备致命的危害性,即使行为人后来主观上声称他不喜欢狗、讨厌狗,也不能免除其放任公共危险,可能对人的生命造成危险的这种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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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极目新闻、荔枝新闻
编辑:周晓彤
审校:王永田
监制:殷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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