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纠治征订教辅
和购买校服乱象
福州市教育局
公布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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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
纠治征订教辅乱象
监督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渠道,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 学校或教师违反“一科一辅”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指定教辅材料,或要求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强制统一订购指定教辅材料等情况;
2. 学校或教师与教材售卖机构存在利益输送问题,通过订购教辅材料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
3. 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等情况;
4. 其他征订教辅乱象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举报方式
社会群众如有发现中小学校存在征订教辅乱象问题,可通过举报电话或者电子信箱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三、举报须知
1. 举报人应尽量提供翔实、准确的举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事件经过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2.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将依法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对于恶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教育关系千家万户,良好的教育环境离不开社会的支持与监督。欢迎广大教师、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反映问题,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有序的教育环境。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
纠治校服采购乱象
监督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校服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举报方式,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 校服存在质量缺陷或“价高质低”“同质不同价”问题;
2. 校服未标注成衣合格标识、无成分标签;
3. 校服种类、款式、套数设定不合理或存在校服高端化、奢侈化的倾向;
4. 学校未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
5. 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校服,如将校服与入学、评优挂钩等;
6. 学校未公开采购方案、流程、结果、校服质量标准等信息;
7. 学校存在频繁更换款式,导致学生原有校服无法继续使用,被迫重复购买;
8. 向家长摊派校服质量检测费、服务费,或以“质量保障”等名义乱收费;
9. 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选购过程存在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利用家委会或第三方名义操作采购等情形;
10. 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收受供应商回扣、礼品,滥用职权干预采购结果,或与供应商勾结谋利。
二、相关要求
1. 举报内容须真实具体,确保线索可查,明确被举报对象、时间、问题细节等关键信息,如有佐证材料(合同、票据、检测报告、录音等)请一并提交,提倡实名举报。
2. 市教育局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行为严肃查处,及时核查、处理投诉举报线索。
3. 监督反馈问题严禁虚构、夸大或诬告陷害,恶意举报、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者将依法处理。
三、举报电话和邮箱
来源:福州教育
编辑:林学晨
审核:申哲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