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阚莹莹

4月13日,记者从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留遂安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办法》为在遂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在遂高校来遂落户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明确了多条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留遂安业”。

《办法》明确了首次缴存补贴。毕业生(在遂高校毕业生登记时间为毕业当年6月30日前,非在遂高校毕业生登记延长至9月30日前)在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信息登记,当年年底前在遂宁市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享受首次缴存补贴200元/人。在留遂缴存补贴方面,毕业生享受首次缴存补贴后,且在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依法连续缴存“五险一金”满6个月,可享受留遂缴存补贴2000元/人。

《办法》还明确加大贷款支持。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生,在遂宁市辖区内首次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本市最高贷款限额),且享受一次性贷款利息补贴2000元/笔。

此次补贴适用于两类毕业生。一是在遂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遂普通高校指在遂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二是非在遂高校来遂落户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在遂高校”是指遂宁市行政区域外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官网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为准;“来遂落户”是指已在遂宁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户籍登记。

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或前往中心各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办理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毕业证明、学籍证明、户籍证明(市外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等相关材料。

相关问题解答

问:毕业生在当年年底前,在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何时提交申请领取首次缴存补贴有效?

答:毕业生须在次年1月底前,通过“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提交领取首次缴存补贴申请,否则视为放弃。

问:毕业生王某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当年缴存2个月后就停缴了,是否可以享受首次缴存补贴吗?

答:不可以。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须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否则视同放弃享受首次缴存补贴。

问:国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回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就业,可以享受本《实施办法》支持政策吗?

答:可以。国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明、毕业证明、学籍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登记信息,按规定缴存“五险一金”后,可享受本《实施办法》支持政策。

问:毕业生王某,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后,新入职遂宁市内某公司,公司为其连续缴存“五险一金”6个月,他是否可以领取留遂缴存补贴2000元?

答:《实施办法》规定发放留遂缴存补贴时间为次年7月底前,因此中心核定王某连续缴存“五险一金”截止时间为次年6月30日。若王某新入职的公司在6月30日前为其连续缴存“五险一金”满6个月,就可领取留遂缴存补贴2000元。

问:毕业生张某夫妻二人均享受留遂缴存补贴后,在遂宁市内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能否各享受一次贷款利息补贴?

答:不可以。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仅可享受一次性2000元的贷款利息补贴,补贴资金计入主贷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夫妻双方不能重复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