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20万元定金“锁定”2000万元房产,国企原总经理蔡某某不签合同、不付房款,待房价上涨后“更名”出售,获利500多万元,被认定为受贿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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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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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0万元定金“锁定”2000万元房产,国企原总经理蔡某某不签合同、不付房款,待房价上涨后“更名”出售,获利500多万元,被认定为受贿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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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钱有方术,获刑真不冤,沽名钓誉士,小心“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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