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乌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政治投机,结交政治骗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偿接受他人提供的高档服装和高端医疗服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目无法纪,毫无敬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乌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乌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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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腐败分子绝不容忍
反腐无禁区,震慑常在,此案彰显了“打虎”无禁区、零容忍的坚定立场,不管职位高低、资历深浅,只要违纪违法,必将一查到底。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
毫不手软!
依法严惩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
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