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说法》聚焦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农民朋友答疑解惑,让法律条文走出书本、走进田间。本期聚焦的问题是:以农产品农药残留不达标为由拒收,应该如何核实、索赔?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贾新芳表示,具体分三步走:
第一步,核实取证。要求收购商出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报告,要出具拒收的证明,明确拒收理由及依据。如果收购商无法提供,其拒收行为则不成立。农户也可以联系检测机构,对同批次、同地块农产品留样送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获取权威的检测数据。
第二步,行政投诉。收购商无合法理由或依据拒收或借机压价的,大家可拨打12345热线或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举报。
第三步,法律途径。妥善保存合同、沟通记录、检测报告等,如因收购商违约造成农产品被迫低价转卖等损失,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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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齐文明、徐志兵、李江杰
视频剪辑|李宜晓
编辑|王佳卉
设计|贺臣
主编|蒋琳
监审|黄莉、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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