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自贸片区在山东海事局的支持下,正式出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现代航运产业发展办法》(简称《办法》),明确支持智能绿色航运发展。其中《办法》支持辖区智能航运示范区、示范航线、示范船舶发展,并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专项奖励。

《办法》紧密对接《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从智能航运试点示范、智能绿色船舶应用、支持产业链创新协同发展、港航数字科技创新、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五大方面对智能航运全链条提供政策支持。

在智能航运试点示范方面,《办法》鼓励企业或机构积极申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按规定对有关课题成果给予100万元创新攻坚专项奖励。鼓励企业或机构制定智能航运相关标准和国际海事组织提案。

在智能绿色船舶应用方面,《办法》对智能船舶每取得一项“智能船舶附加标志”给予50万元的专项奖励,单船最高奖励200万元,对建设智能船舶远程控制站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新建、新购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或对现有船舶进行绿色动力改造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艘的专项奖励,双燃料船及清洁能源燃料加注船参照本条款执行。

《办法》支持产业链创新协同发展,鼓励相关机构集聚研发、设计、建造、配套、运维等上下游资源,打造绿色智能船舶产业链协同平台,对提供船舶系统性解决方案的机构,参照装船动力电池容量,给予最高20元/kWh的奖励。对智能航运产业链企业研发生产的配套设备或系统并装船应用的,按照应用规模给予2%的奖励。

《办法》支持港航数字科技创新,积极拓展港航物流领域数智化应用场景,对港航物流数字科技项目(平台)有关研发投入,按照其创新效应、规模能级等综合绩效评估情况,给予20%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

在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方面,《办法》支持设立智能绿色航运专项基金,优化创新金融服务保障。鼓励智能船舶在示范航线及示范区开展测试验证,建立统一的测试验证支持流程,简化测试验证办理手续。加速科技研发、生产制造、试验测试、维修组装等产业入驻,推动产业链配套项目集群化发展。

此外,《办法》还在新增海洋运力、航运融资保险、清洁能源加注、船舶管理、海员服务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来源:中国水运网

作者:全媒记者 马榕蔚

责编:杨柳

审核:陈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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