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公安局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焰

“我这种人在九寨沟还有出路吗,一晚上被宰了十万元!”4月2日,这段“吸引眼球”的视频信息迅速吸引了广大网友的关注。“九寨沟”“宰客”“十万”等字眼使该视频在短时间内积攒100条,评论近60条。

4月3日,九寨警方在九寨沟县南坪镇下街某装修门店内将发布人陈某某带回南坪派出所。到案后,陈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录制视频进行反省和道歉。

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之规定,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现决定给予陈某雄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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