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无人机”话题颇受关注。一是,3月24日,贵州首例利用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传授犯罪方法者也获刑。二是,3月27日,《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出台,2026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司法追责也好,地方政府新规也罢,背后都是对滥用无人机等问题的回应。
近几年,无人机飞入千家万户、田间地头,确实带来了很多便利,但各种乱象也随之而来:除了违规“黑飞”惊扰鸟类,有些农用无人机操作不规范,撞高压线、伤人事故频发;有人不实名登记、擅闯禁飞区,威胁公共安全;还有人违规改装无人机“坠箭”狩猎,残害野生动物。这些“黑飞”“乱飞”行为,不仅违法,更藏着巨大风险。
为了守住低空安全,目前各类规范陆续出台。国家层面,《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明确规定实名登记制度,划定无人机禁飞红线,为管理提供了基本框架。地方层面,除了前面提到的北京新规全域管制无人机飞行,严管产、销、运等各环节;山东也出台了管理办法,加强无人机公共安全监管;湖北秭归,更是制定了农用无人机管理办法,全流程规范使用。
这背后,有不少检察官的身影。比如,在山东东营,检察机关针对无人机扰鸟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划设管控区,并促成五部门在候鸟迁徙季设临时禁飞区;在湖北秭归,检察机关推动农用无人机行业整治,让2200多名飞手持证上岗;在江苏泰兴,检察机关对无人机未实名登记管理等问题开展监督,目前当地已完善低空飞行领域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运营服务机构,全市统一集中管理无人机,科学开放飞行平台。
从政府部门到检察机关,这些多元实践和有益尝试,共同编织着无人机安全飞行的监管网络,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无人机飞得规范、用得安全。
朋友们,共享一片蓝天,共担一份责任。无论您是摄影爱好者、行业应用者还是普通市民,都请切记:实名登记、持证飞行,不闯禁飞区、不违规改装、不干扰生态,从每一次负责任的起飞做起,让我们头顶这片天空更有序、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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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
策划:检察日报社《公益周刊》编辑部
文案/主持:陆青
协助拍摄:贵州省铜仁市检察院、山东省东营市检察院、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湖北省秭归县检察院
视频:马惺昊
编辑:王诗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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