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不止拳脚,那些以爱为名的禁锢,同样是暴力的形态。

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四起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明确“长期限制配偶正常社交造成侵害的,属于家暴”。这条消息迅速登顶热搜,可见其戳中了一部分家庭难言的隐痛,也切中了公众的普遍关切,更标志着我国反家暴体系向着更深层次延伸。

在最高法发布的这起案例中,赵某的所作所为令人窒息。婚后,他限制妻子王某与其他异性交谈,不许妻子与异性外出。王某在中秋节给装修工人送月饼表示感谢,赵某据此认定她与工人有不正当关系;王某在银行办理贷款时与工作人员闲聊推荐中医,赵某同样认为这“证明”了不忠。在这种无端猜忌和暴力压制下,王某恐惧与异性接触,无法正常社交……审理法院最终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明确指出这种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这一认定清晰地告诉社会:暴力不止拳脚,那些以爱为名的禁锢,同样是暴力的形态。

此番认定,有着极强的正本清源与价值导向意义。赵某持续对伴侣进行精神打压与自由剥夺,这种精神暴力的伤害程度绝不亚于身体暴力,因其隐蔽性、持续性而更具摧毁力。然而,主动施加情感控制一方,却未必自认有错,甚至找出各种各样的说辞。此次案例公示,在法律上划出一道清晰红线,正是要告诫他们:一方对另一方的过度掌控、索取与要求,已突破亲密关系的边界,触碰了法律底线。

此前,最高检也曾发布过类似案例:马某某以“爱”和“没有安全感”为名,构建了一个严密的精神牢笼:禁止女友苗某出差阻碍其职业发展,强制其删除所有异性联系方式切断正常社交,并进行长期情感勒索。最终,苗某不堪忍受,选择以极端方式结束痛苦。这一惨剧说明,任何名目,都不能构成操控他人的理由。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杜绝下一个“赵某”“马某某”式的家暴恶行得逞,还有更远的路要走。精神暴力的认定与取证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与身体暴力留下的伤痕、医疗记录等客观证据不同,精神暴力往往害人于无形,且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反复性等特点,导致受害者举证困难。因此,完善相关司法规则,明确精神虐待的认定标准,拓宽证据采信范围,仍是当务之急。

此外,相应的普法工作也需同步推进。让大众明晰精神暴力的判定标准,知晓维权渠道与救济方式,尤为重要。现实中,有的人遭受了精神暴力却浑然不觉,在隐忍中越陷越深;更有人受“清官难断家务事”等传统观念束缚,不敢发声,亦不知何处求助。唯有从精神暴力出现苗头那一刻起,就开始防范,并果断维权,才能真正守护自身权益。

总之,别让“夫妻私事”成为暴力的保护伞;别让不伸拳头的精神侵犯,被姑息纵容;也别让“家丑不可外扬”等陈旧观念成为掩盖精神暴力的黑箱。守护家庭幸福,守住的,既是身体的安全,同样也是精神的自由与尊严。

津云评论员丨仁言

编辑丨刘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