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全国确认见义勇为人员累计超过17.8万人
光明网评论员:据媒体报道,清明节前夕,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发起的致敬活动,让一组数字进入公众视野:全国确认见义勇为人员累计超过17.8万人。仅2025年,就有96人为保护他人献出生命。
我们来看另一组数据。2025年7月,中央政法委的统计数据显示,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国依法依规确认见义勇为行为超过3万例、见义勇为人员近4万人,其中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近500人,致伤致残人员近700人。在此之前,从有统计数据以来四十多年,累计确认也不过13.8万人。这个对比虽然粗略,统计口径也未必完全一致,但不难得出结论——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敢于在危急中挺身而出,英雄正在被更多地看见。
让见义勇为从偶发的个体行为,成为可统计的社会现象,最核心的原因是制度建设跟上来了。民法典第183条、184条,被称为“好人条款”,明确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些条款,从制度层面解决了“救不救”“扶不扶”的问题。上海地铁曾有老人摔倒、救助者反被压骨折的案例,法院不仅判决受益人给予补偿,还给救助者的单位发了表扬信。司法为善意撑腰,给每一个心存善良、胸怀正义的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光有法律还不够,还应有实实在在的保障。全国多地对见义勇为的保障正从“事后奖励”变成“全程兜底”。广东对因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最高可达100万元;广西北海把助学、就业、困难帮扶全部纳入保障体系;浙江绍兴也开辟了医疗绿色通道并给予劳模待遇……这些待遇让普通人在面对紧急关头时,心里冒出来的那些问号都有了答案——受伤了,医药费是否有人垫付?落下残疾,工作是否有人安排?最坏的情况发生,家人是不是有人管?
如果说制度解决的是“敢不敢”的问题,那么社会氛围的变化解决的是“愿不愿”的问题。过去几年,一个值得关注的趋势是,挺身而出正从“孤胆”变成“众志”。来自中央政法委的数据显示,2025年第四季度,在上榜个人典型中,有群众协助完成救人的事迹超过66%,体现了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风尚。当一个人知道自己不会孤军奋战,“冲上去”的心理门槛就会大幅降低。
更值得关注的是社会对英雄的回应方式也经由互联网的传播而更加炽热。2024年8月,北京西二旗一家火锅店的老板栾留伟,舍身救下3名落水儿童。事迹传开后,这家原本普普通通的火锅店成为人们表达敬意与缅怀的地方,各地食客纷纷赶来,周末时店门口常常排起长队,因为“老板是个好人,现在我们得帮他把店撑住”。这种情感的流动,胜却无数的表彰。
勇者不孤,何以不孤?是法律的保障,政策的兜底,社会的认同,舆论的褒扬。但千言万语归成二字——信任:对善的信任,对社会的信任,对“好人有好报”这个质朴道理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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