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遂宁观察 李宜佳
4月3日,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遂宁市发展改革委、遂宁市市场监管局、遂宁市公安局、遂宁市商务局、遂宁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公告,对节假日及重点文旅体活动期间遂宁全市市场价格行为进行全面规范,持续优化文旅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告围绕合理定价、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等核心要求,推出十项具体举措,重点聚焦餐饮、住宿、交通、文旅消费等群众和游客关切领域,划定经营行为“红线”。
公告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定价,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哄抬价格等行为,坚决杜绝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标价等价格欺诈。
在餐饮方面,公告要求全面规范明码标价,清晰标注菜品名称、计价单位和价格,严禁使用“时令价”等模糊表述误导消费,外卖打包费、服务费等须单独明示,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
在住宿领域,宾馆、酒店、民宿等须在线上线下显著位置公示客房价格、服务项目、退订规则等内容,订单生效后不得擅自取消或单方面加价,不得收取未标明的加床、清洁等费用,不得降低服务标准。
涉及交通运输及停车场经营者,须在显著位置明示收费标准,严格按公示价格执行,严禁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
同时,遂宁将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从快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对失信主体依法实施信用惩戒,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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