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及全面育人工作要求,乌鲁木齐市本着错峰有序、安全为先原则实施2026年春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执行范围
全市辖区中小学(含中职)统一执行 。
二、时间安排
米东区、经开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4月2日—3日;天山区、沙依巴克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4月29日—30日。
初三、高三年级春假时间全市统一为4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假期前,各学校须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同步推进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强化家校协同。
假期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双减”政策,严禁补课;严控书面作业总量,鼓励开展阅读、劳动、体育、艺术等活动;同时学校要提供校内基础托管“兜底”服务,要立足春假特点,依托乌鲁木齐市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科技体育设施等,组织开展主题研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学生实践能力。
2026年3月26日
来源: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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