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获悉,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春假时间正式确定,其中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为4月2日—3日,天山区、沙依巴克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为4月29日—30日,乌鲁木齐市辖区中小学(含中职)统一执行。
另外,初三、高三年级春假时间统一为4月30日。
春假期间,乌鲁木齐市教育局鼓励学生利用春假开展自然探索、劳动体验、人文传承类实践活动,依托乌鲁木齐市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科技体育设施,组织开展主题研学;同时,倡导家长利用弹性休假时间,陪伴子女参与户外运动、文化体验、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增进亲子情感交流,营造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另外,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将指导各中小学校提供校内基础托管“兜底”服务,及时开放学校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并组织工作人员看护,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格规范春假作业管理,严控作业总量,同时鼓励开展阅读、劳动、体育、艺术等活动,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
此次春假期间,乌鲁木齐市教育、文旅、体育、商务、卫健、公安、交通、应急等多部门协同联动、聚力保障,届时,将分批公布科普教育基地、研学线路名单,可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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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记者:沈祖孝
编辑:莫艾哈巴·阿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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