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达州观察 杨正波

【背景

今年,达州将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家庭与学校是学生成长的两个核心场域。学校和家长、学生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并承担着关键责任,家校共育中有效的沟通能及时同步学生在不同环境下的表现。共同探讨科学育人方法,能够获得家长(社会)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5年之际,3月25日,川观新闻达州观察邀请律师、心理教育专业人士、教师/班主任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共话家校共育。

【观点交锋】

家长:家校双方沟通需要更多换位思考

课后服务收费、家庭作业、活动通知……不少案例表明,由于家校沟通环节信息不对称,或者沟通方式不恰当,家校共育面临“肠梗阻”。

达州市通川区七小新锦学校学生家长杨女士认为,家校共育之难,在于职责边界模糊及信任沟通缺位。如何破解?家校之间都需要换位思考,不宜一味在自己角度“监督”对方问题和短板。如果孩子带回来有关学校负面言论时,倾听共情之余一定要弄清楚真相。切记无端指责和无根无据扩散任何模糊信息。此外,家长有必要帮助引导孩子学会感恩老师,同样,学校老师也有必要帮助学生培养感恩父母。

她认为,家校双方应该积极建好和用好家委会类沟通闭环机制。家委会应秉持客观公正,发挥好家委会群传达作用。日常事务(如缴费、活动通知)、孩子的个性问题(如情绪波动、学习滑坡)、班级共性问题(如作业量、课堂纪律),应区分开来,分别对待。学校可以利用家长会或线上问卷等形式开展工作反馈和家长意见收集,针对靶向和“槽点”针对性研判解决。

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幼儿家长沈娜娜

达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家长沈娜娜女士认为,做父母的一定需要正确理解“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终身教师”的含义。虽然每个家庭情况各异,每个家长各有不同,但是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比如熟悉教育法规、青春期学生心理特点。

班主任:家校沟通需要家校双方同频共振

针对家长反馈的现状,四川省达州中学任课老师杨丽认为,在家校沟通中,教师不仅是信息的中介,更是理念的传导者、行动的协调者和资源的整合者。其根本责任在于通过专业、主动且富有同理心的努力,打破沟通壁垒,明确责任边界,融合教育观念,最终与家庭构建起目标一致、功能互补的协同共同体,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达州中学任课老师杨丽

她举例说,近年来她班上有不少家长频繁询问学生成绩排名、要求特殊照顾等等。作为课任老师,她认为学校老师有责任提醒家长需要对“学校负责学习,家庭负责陪伴”有正确理解和深刻认识。家校需要划清职责边界,才能实现家校共育。

达州市通川区七小新锦学校二年级班主任罗丹丹老师认为,家校共育不是“单向通知”,而是“双向奔赴”;不是“简单配合”,而是“同频共振”。当前家校沟通的症结,在于“角色错位”与“信任缺位”。要纠正教师带着责任去“反馈”,家长带着防备来“接收”的困局。作为教师,需走出“管理者”的角色惯性,以“专业陪伴者”的姿态,将孩子的成长细节、情绪脉动、进步微光,坦诚而有序地与家长共享。而家长亦需完成从“旁观者”“评价者”向“合伙人”的身份跃迁,理解教育的专业逻辑,尊重成长的个体节奏,不把配合视为“负担”,也不将监督走向“对抗”。

达州市通川区七小新锦学校二年级班主任罗丹丹

如何帮助家长成为家校共育中的“合作者”?她认为,作为班主任,核心不是“要求家长”,而是与家长同向同行,共护孩子成长。老师传递给家长和学生的应该不是焦虑,评判的不是孩子,布置的不是任务。比如面对孩子专注力问题,给出的不是批评,而是一张可操作的“分段任务卡”,让家长听得懂、看得见、做得到。用“微光记录”“成长瞬间”替代冷冰冰的“问题清单”,让家长从只关注分数的“旁观者”,变成见证孩子点滴进步的“见证者”,进而成为共育的“合伙人”。

学生:家校沟通中需要倾听学生心声

学生作为家校沟通中的信息传道者和家校共育的受益者,针对家校沟通信息传递,是夸大事实?隐瞒真相?抑或心里有苦?家校沟通中的学生该如何做?

达州中学某学生认为,老师和家长不要只聊成绩和批评,多听听学生的真实想法,不搞 “背后告状”。沟通时尊重学生的感受,遇到问题一起商量解决办法,而不是单方面指责。建立平等、坦诚的交流方式,让学生敢说话、愿沟通。

达州中学另外一名学生说,作为一名学生应该当好家校沟通的“小桥梁”,遇事应该主动沟通,以感恩之心理解老师和家长的辛勤付出。诚实守信、有理想、懂感恩、敢担当,就是新时代高中生模样。

宣汉县职业中专学校一位学生认为,最深的感受是,家里的爸妈和学校的老师,以前好像总是通过“告状”来联系。家校双方不应该关注分数,走进学生的实训车间,看看他们熟练掌握的技能。也特别希望学校老师不要等“有问题”才有关注学生。也希望在学生人生规划的迷茫时候,能和爸妈一起帮共同规划未来的职业方向。

心理专家:家校沟通过程不宜强行灌输道理

家校沟通中,针对青少年心理活动,老师和家长如何“避雷”?

达州市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达州中学主校区初中部负责人潘远超认为,家校沟通是实现家校共育的基石和关键路径。家校沟通场景有:作业问题沟通、‌成绩波动反馈、课堂表现反馈、意外受伤等。

达州市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达州中学初中部负责人潘超老师

家长问及放学回家的学生“作业做了吗?”遇上对方“嘭”的一声关门后,被随意回答一个“嗯”。家长提醒学生水杯没有放好,被学生直言“你不懂”等。如此情景,家长纳闷了,学生也生气了。

很多家长听到“你不懂”,第一反应是“我吃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我怎么会不懂”。“你不懂”是学生渴望被理解的信号。青春期的学生开始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秘密,却不知道怎么表达,只能用“你不懂”推开家长,避免被“说教”。不少家长习惯“话痨”,成为与学生交流的噪音。“点到为止”,不强行灌输道理,给予学生“消化时间”,不失为一种良方。

另一个场景是“查岗式追问,侵犯学生隐私”。青春期的学生特别在意“隐私”。“查岗”式的沟通,会让他们觉得“你不信任我”,更不愿意分享。此情此景,家长不妨换一种“分享式”的沟通。当家长先分享自己的生活,学生会觉得“我们是平等的,给他们留一点隐私空间,他们反而会更愿意在需要的时候主动找家长沟通。”

同样,老师面临青春期学生沟通如何避雷?潘远超认为,老师在与青春期学生沟通时,需结合其心理发展特点,宜采取‌尊重独立意识、‌非暴力沟通、‌先共情后引导、少说多听点到为止等策略。男生在课堂上频繁趴桌睡觉或接话捣乱,只要老师不对其公开批评或贴上“坏学生”标签,同时开展私下对话,同样会让事情变好。

律师:家校共育需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

四川瀛诚虹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川认为,家校联动中时常触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青少年隐私、信访问题等。

四川瀛诚虹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川

近年来,有关网络投诉教育问题频频出现。进一步梳理发现,其中不少案情真实性出入很大甚至无中生有。个别家长甚至学生在没有弄清楚教育问题就采取网络投诉,明显违背《信访工作条例》、“互联网七条底”线等有关法规精神。

网络投诉与信息发布,应区分批评与欺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之规定,家长有权监督学校,但这种监督是在法律框架内的良性监督,而不是以监督为目的的恶意监督。因此,家长在微信群、论坛发言时,若使用侮辱性语言贬损教师,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对通过网络散布同学隐私、进行人身攻击,属于典型的网络欺凌行为,学校有权对涉事的学生进行校纪处分,严重者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当然,网络欺凌的认定标准应当严格化、规范化。严格区分言论自由与网络欺凌的三个维度:表达内容是否客观观点批评、事实评价 人身贬损、标签化、污名化。行为方式是否特定情境表达、 持续性、集中性攻击,是否主动扩散行为后果,推动公共讨论、降低社会评价以及损害身心健康后果。

当前不少学校设立了专门的“校长接待日”,学校没有完全执行,并没有认真对待,敷衍了事。作为家长,必须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客观反映问题,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且不得围堵冲击办公场所、携带管制器具、侮辱威胁工作人员、滞留滋事等。

学校该不该采集家长职务、收入、社会资源等信息?周川律师认为,这也是当前家校共育工作中存在的一个法律问题。他认为,上述有关信息采集应恪守“非必要不提供、非必要不采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