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杨艺茂
春假马上就要来了,孩子放假,家长放不放呢?这不,好消息来了!
3月26日,记者从乐山市总工会获悉,近日乐山市总工会正式印发《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 2026 年度中小学春秋假期间带薪错峰休假七条措施》(下称《七条措施》),贯彻落实 2026 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关于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 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 相关精神。
《七条措施》中,对带薪休假方式、春游活动组织、文旅消费福利等多方面,对用人单位给出鼓励性建议。乐山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推出《七条措施》意在鼓励各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可以帮助解决有低龄学生职工家庭假期“看护难”与“陪伴缺”的现实问题。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 2026 年度中小学春秋假期间带薪错峰休假七条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落实 “带薪休假” 制度,鼓励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举措,将职工带薪休假安排与我市中小学春秋假安排相衔接。在春秋假期间,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休年假、调休和补休。
二、鼓励各单位将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疗休养与中小学春秋假结合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每批次不超过 5 天 (含往返时间)、每人每天不超过 800 元 (含往返交通费)。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职工可携带家属、子女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家属、子女参加疗休养活动费用自理。
三、鼓励基层工会按照春秋游活动每年不超过4次、单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 晚的规定,在春秋假期间积极组织开展职工春秋游活动。春秋游活动可开支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讲解费、活动用品费,其中伙食费、住宿费执行我市差旅费标准。
四、鼓励基层工会利用川渝两地文旅资源平台,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 200 元的标准,为职工购买川渝两地文化旅游年票和市内旅游景区、研学旅游基地、博物馆、赛演活动等门票,促进职工携带家属、子女在春秋假期间游览游学、观演观赛。
五、鼓励基层工会在法定节假日慰问限额之外,每年在春假前为职工会员发放年度工会消费券,每人每年不超过 1000 元,用于购买日用消费品和文化旅游产品等。
六、鼓励各职工疗休养承接机构、川工之家APP普惠商家等结合春秋假,通过川工之家APP发放住宿、门票、餐饮等文旅消费优惠券,定制设计包含旅游景区、红色教育、农家采摘、研学基地等内容的职工疗休养、职工春秋游优惠线路, 着力打造春秋假旅游消费品牌。
七、对因工作等原因无法休假的职工,鼓励各级工会充分利用职工家庭家风阵地、女职工阅读点、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等职工服务阵地,就近就便为职工子女提供春秋假托管服务,开展亲子互动交流、心理健康辅导等关心关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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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长的陪伴,带薪休假,同孩子一起过春假,有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带薪休假,陪娃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