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北京八达岭长城上,有网友拍到两名女子在长城墙体上刻字留念,一人动手刻划,一人在旁拍摄。24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延庆警方了解到,23日下午两名当事人已经找到,该事件已移交景区派出所处理。延庆警方已对刻字人员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视频显示,在八达岭长城一处,一女子在长城墙体上刻划,另一名女子在旁边拍摄。在两女子身边有多名游客走过。一张图片显示,女子刻的字为“张某霞二姐妹留念”。该视频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对两名女子的行为表示质疑。
记者就此事致电八达岭长城游客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当天已有其他游客反馈,视频中的两名女子刻字的情况属实,事发时间为3月23日,目前景区工作人员已找到涉事的两名女子,并将其移交给了派出所处理,后续会由公安机关负责。
记者注意到,北京八达岭长城景区内此前发生过有游客在城墙砖上刻字的事情。
据百姓关注此前报道,3月2日,一名游客在城墙砖上刻下“河南曹通”字样,被拍下视频引发热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损毁文物、名胜古迹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可拘留,若行为恶劣,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面临刑事处罚。
据文明延庆去年8月发布的消息,有游客拍下在北京八达岭长城检票口见到的一幕,只见电子大屏上滚动播放着五月5名游客在长城刻划的违法行为,上述游客均被公安机关处以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在八达岭长城刻字属于故意毁坏名胜古迹的行为,违反《长城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八达岭长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二人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相应罚款,同时需承担对长城墙体造成损害的修复、清理等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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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极目新闻、新京报
编辑:刘齐
审校:徐长宏
监制:殷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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