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王培哲 刘佳

3月24日,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蔡光洁介绍,全省严格落实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及财政部、教育部相关经费管理规定,严禁直接向学生个人或家长发放补助资金;严禁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等费用。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必须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全部用于学生用餐;学校食堂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分账核算,严格遵循公益非营利原则。

据了解,全省已实现受益学生身份实名制管理、就餐天数动态信息化管理,相关数据作为资金拨付核定的依据,从源头防范虚报冒领风险。全省各级教育部门按年度抽取一定比例学校开展内部审计,做好审计监督。学校通过公示栏等渠道,主动将资金使用情况置于阳光下,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建立多级监督举报电话及线上受理平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严格落实快速核查、及时反馈、严肃处置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