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点
明年3月1日起,充电宝等须“持码上岗”!
警惕!西藏1人被骗100余万元
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3月19日,昌都市边坝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辖区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韩某因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经审理查明,2021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韩某因运输、买卖等5起民事纠纷被诉至边坝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及调解,韩某需向阿某1、阿某2、布某、江某支付各类款项共计785万余元。裁判文书生效后,因韩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其所涉5起案件均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干警依法扣划韩某在某达建筑公司的款项229万余元,剩余款项韩某始终未履行,相关案件经法院穷尽调查措施后均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经查,韩某在执行立案后,既未按规定申报财产,也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反而通过转移财产、隐匿收入等方式刻意规避执行,情节恶劣。2024年1月,边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韩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但韩某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2025年8月,边坝县人民法院将韩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清晰证实被告人韩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边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公信力,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履行部分执行款项,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有期徒刑九个月的判决。庭审中,韩某当庭表示深刻悔罪,并承诺将尽快履行剩余款项。
主编:蒋翠莲
编审:刘金鹏
编辑:谢欣
来源:边坝县人民法院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