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按照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省纪委监委牵头组建“三个工作专班”,以一系列务实举措,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对加快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作出部署,在“三个工作专班”基础上新增数字赋能工作专班。“廉洁四川”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步推出“四个专班在行动”专题专栏,综合运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及时反映各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两加强一提升”和“数字赋能”,守正创新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成效经验。敬请关注。
“钱虽然不多,但这是党和政府惦记着咱呢!”日前,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共和村村民王大爷,替已故的老伴儿领到了补发的600元高龄津贴。和他一样,另外两位去世老人的家属也拿到了这笔“迟到”的关怀。
而这笔钱,险些因为村干部的“一时省事”,永远“缺席”。此前,乐山市沐川县纪委监委在沐溪镇共和村开展高龄津贴发放情况监督检查,在核对发放名单时发现了异常:这3位老人都是在2022年去世的,却没有出现在当年高龄津贴发放名单中。
“是登记遗漏了还是这3位老人去世时间有误?”带着疑问,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深入县民政局、镇政府和村委会,调取了近年来该村高龄津贴申报审批表、户籍注销证明等资料,逐人逐项比对核实,锁定这3名去世老人完全符合当年高龄津贴发放条件。

沐川县纪检监察干部走访群众,收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祝磊 摄)
“按照当时文件规定,凡年满80周岁且在上一年重阳节至当年重阳节之间实际生存一天以上的老年人,均应计入高龄津贴发放名单。”县民政局罗某某对发放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
“我们之前专门组织各村(社区)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也在工作群反复强调要注意时间节点,做到应发尽发。”镇上负责此项工作的李某向核查组解释道。
问题究竟出在哪个环节?核查组找到了负责该村高龄津贴申报工作的时任村委会副主任张某某。
“你是否清楚高龄津贴申报的政策要求?”核查组开门见山。
“清楚,镇上专门培训过,工作群里也反复强调过。”张某某回答得很干脆。
“那这3名符合条件的老人,为什么没有出现在发放名单里?”核查组亮出证据。
“我……当时镇上催得紧,我只想着尽快交差,没仔细核对就上报了……”面对铁证,张某某的声音低了下去,额头沁出汗珠。
原来,张某某在负责共和村高龄津贴名单核实时,未按照文件要求核对去世老人的具体死亡时间,仅凭“已去世”的备注就将3名符合条件的老人剔除出发放名单,导致其家属未领取到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金额不高,却体现的是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你图省事、不负责,损害的不仅是群众的利益,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核查组一针见血地指出其错误。
最终,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监委督促该村村委会按程序为3名老人家属申请补发了相应的高龄津贴。“图省事差点误了事,这个处分给我敲了警钟,干什么工作都不能凭想当然。”收到处分决定后,张某某后悔不已。
查处案件不是目的,推动治理才是关键。沐川县纪委监委以此为契机,将养老服务纳入“小切口”专项治理重点,成立工作专班,聚焦高龄津贴、养老保险等领域,采取“台账核对+实地走访+群众回访”的方式,重点纠治基层干部政策执行打折扣、工作作风不扎实、监督管理有漏洞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已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完善制度机制3个,让养老服务既有“温度”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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