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某传媒公司宣布签约两位AI数字艺人,同时推出首部AI剧集。据了解,目前,两位AI演员已在多个社交平台开通账号,分享“日常生活”,并与网友互动。该消息一出,迅速引发关注。
近年来的影视行业中,AI参与剧本创作、后期制作等已经屡见不鲜,全流程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动画电影也已与观众见面,让从业者、观众对影视行业的未来充满无限遐想。AI演员横空出世,无疑进一步打开了人们的想象空间。
然而,AI的应用必须遵循法律、伦理等多个维度的规约,不可踩线、不可越位。上述传媒公司推出的两位AI演员,让不少观众、网友忧心忡忡。有网友指出,这两位AI演员的长相“撞脸”多位明星,五官、神态甚至声音都与多位演员神似。还有网友表示,并不想看AI演影视剧,认为其缺乏“真人感”,缺少灵动与神韵。更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未经许可的“撞脸”可能涉及侵犯肖像权、不正当竞争等法律问题,必须严肃对待。
在笔者看来,就整体而言,对高新科技的应用不妨采取审慎同时开放、包容的态度;就具体个案来说,则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评估是否适宜、妥当。扮演行为在人类社会中有着极其悠久的历史,朴素的扮演行为进化为专业的表演艺术,更在人类文化长廊中占据独特地位。表演者以自身作为媒介塑造人物、表情达意,给人带来视听愉悦、审美享受、思想启迪,这一过程既体现着人类的主体性、能动性,也蕴藏着情感交流、心灵对话、精神共鸣的密码。关注人、表现人、服务人、提升人,是艺术的本质属性之一,也是人类之所以需要艺术的一个重要原因。当表演者不再是人类,而是机器、数据和算法,那份表演与欣赏之间的心照不宣、会心一笑,该到哪里寻觅呢?其承载的人类独特价值,又该在何处扎根呢?
必须承认,AI能做很多事,同时也必须强调,“能做”不等于适合做、应该做、做得好。AI赋能应当为艺术表达开启新的可能,但不应釜底抽薪,更不能偷梁换柱。倘若AI的技术自证、算法狂欢把文艺作品转化为简单的工业产品,把艺术创造转化为简单的生意经,那恐怕便是弊大于利了。
当然,目前倒也不必太过悲观,AI演员的出现至少激起了人们对表演艺术的珍重、对技术应用的深思,也给部分“真人感”不足的真人演员敲响了警钟。归根到底,老百姓需要的是有人味儿、有血肉的艺术。回归常识,更能赢得未来。
来源 | 中国文化报视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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