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广州警方通报“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落网,其即为该案关键人物“梅姨”。(此前报道:广州公安通报:“梅姨”落网)
据羊城晚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多年过去,“梅姨”谢某某长相变化很大,与此前公布的模拟画像相似度不到30%。
封面新闻曾报道,与“梅姨”同居过的男友回忆与其相处细节。他称,当时的女朋友自称叫“潘冬梅(音)”,不知道是真名还是假名,自称家在广州,有两个女儿,当时有五十多岁。是亲戚介绍认识的,她总是住两天就走,没有拍照片。同居两三年之后,“梅姨”自称回家拿户口本回来结婚,之后就消失不见。在他们交往的两年中,“梅姨”每次在他家住一阵就走了,说是去做生意,过一阵又回来。而且从来不让人看她的身份证。
综合央广网、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梅姨”案时间线如下——
•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多名儿童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被拐。
• 2016年,联合专案组将张维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获。张维平供认其拐卖儿童的作案事实,并称所拐儿童是通过“梅姨”贩卖。
• 2017年初,“梅姨”的称呼第一次为人所知。同年6月,广州警方绘制“梅姨”第一张模拟画像并公开悬赏。悬赏通报称,“梅姨”真实姓名不详,身高1.5米,讲粤语,会讲客家话,曾长期在广州增城和韶关新丰地区活动。
• 2018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2019年,“梅姨”第二张画像再次备受关注。经张维平辨认,第二张画像与“梅姨”相似度不足50%,且与第一张画像差异较大。
• 2020年,广州警方相关负责人又在通报相关案情时介绍,根据张维平的供述,警方核实了几乎所有的细节,提到了增城的某一条街,麻将馆等全部都调查过,有可能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暂住人口所有都进行了排查,花了几个月时间,这些细致入微的工作,全部都接触过,目前还没有证据直接证明“梅姨”是存在的。
• 2021年12月,广东高院对张维平等5人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刑事部分的判决:张维平、周容平判决死刑,另有二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一人被判刑十年。
• 2023年4月,张维平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
• 2024年10月,“梅姨案”中第9名被拐儿童——欧阳佳豪已经成功找到,这也标志着该案涉及的9名被拐儿童已全部找回,9个家庭终于“团圆”。
• 2025年,在公安部指导、外省公安机关的支持下,专案组发现一位名叫谢某某的女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经进一步核实,谢某某正是“梅姨”。
• 2026年3月21日,广州警方正式通报“梅姨”谢某某落网。经审讯,谢某某对其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谢某某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州警方通报
“梅姨”落网的消息后
多名受害者纷纷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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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被“梅姨”拐卖的儿童申聪发声:“等这一天,我等了十多年。”
“梅姨”落网后,被她拐卖的申聪欣喜发声。图源受访者
申聪母亲也发文表示:看到“梅姨”落网这个好消息,又激动又哽咽,手有点抖,不知道怎么说。十五年寻子路上,想尽各种办法寻找线索,“梅姨”的画像改了又改。申聪回家后,老申也经常往广东跑,就为了解开这个心结……
同日,“梅姨案”被拐儿童钟彬的父亲钟丁酉在接到广州警方的通知后难掩激动。他表示,“希望‘梅姨’能如实供述所有拐卖行为,助力警方找回更多被拐孩子”。
据此前报道,2004年12月,钟丁酉的孩子钟彬在广东惠州石湾镇出租屋楼下被邻居张维平拐卖,此后钟丁酉辞职寻子20年。2024年9月16日,警方通过DNA比对确认找到钟彬。
钟丁酉称,坚信“梅姨”参与拐卖的儿童绝非仅有已知的9名,希望警方能让“梅姨”如实交代拐卖儿童的具体数量与下落。此次“梅姨”落网,不仅让钟丁酉感受到了正义的力量,更让他对更多被拐家庭的团圆充满期待。
“这是2026年开年最重大的一个消息,这对人贩子是一种极大的震慑,不管人贩子有多狡猾,最终的宿命就是落网,就是被抓。”寻子家长杜小华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一直知道有一个姓谢的人贩子存在,但此人十分狡猾,如今落网,让他在内的所有还在找孩子的家长更有信心,也让他们有了方向。
孙海洋接受采访。(资料图片)
“梅姨就像鬼一样存在,曾经有很多人不相信这个人真实存在,说我们炒作。现在她终于落网了,每一个人贩子都会被抓,都会得到严惩。”寻子家长孙海洋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张维平、周容平等人贩子没有跟买家直接对接过,都是通过“梅姨”卖孩子的,“我们一直坚信有这个人存在,只是我们以为她已经死了。”
“梅姨案”最后一个被找到孩子的家长欧阳国旗告诉记者,中午时接到警方的电话得知“梅姨”落网,他感慨,“必须要让她受到应有的惩罚,以及给予我们赔偿”。
小时候的欧阳佳豪。
欧阳国旗称,得知这一消息很激动,直到今天,他感觉事情才圆满结束,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才终于落了地。他很想看看这个人长什么样,生活中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据报道,2005年,欧阳国旗夫妇租住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一村庄。5月26日9时许,欧阳国旗的妻子在厨房忙碌,孩子在出租屋门口嬉闹,仅短短几分钟的时光,孩子便杳无踪影。事后,欧阳国旗了解到,儿子是被一名叫张维平的男子拐走。据张维平供述,其拐卖的儿童都是通过一个被称为“梅姨”的女子转卖。
2024年10月24日“梅姨案”中第9名被拐儿童——欧阳佳豪成功找到,这也标志着该案涉及的9名被拐儿童已全部找回,9个家庭终于“团圆”。
当年寻人启事上的孩子们已被全部找回。受访者供图
3月21日,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就罪名认定而言,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本案中,谢某某也就是网络流传的“梅姨”,在张维平等人拐走儿童后,负责中转、联络、贩卖,与上游拐骗人员形成完整的犯罪链条,属于拐卖儿童罪的共同犯罪,依法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拐卖儿童罪的量刑分为三档:一般情形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本案中谢某某从重情节非常突出:一是拐卖人数众多。根据已查明事实,涉案被拐儿童不止一人,远超法律规定的“三人以上”这一加重情节标准。二是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关键、地位重要。她负责销赃、中转,是整个拐卖链条能够完成、犯罪利益得以实现的核心环节,依法应认定为主犯。三是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多名儿童长期与亲生父母分离,多个家庭陷入长达十几年的痛苦与寻亲之中,对受害家庭、对社会秩序造成极大伤害。四是潜逃近二十年,逃避侦查和审判,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从严惩处。
第四,关于追诉时效,本案早在当年就已立案侦查,根据法律规定,立案后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即便时隔多年,依然必须依法追责。
陈凯律师表示,综合拐卖人数、犯罪地位、危害后果、潜逃多年等情节,谢某某的行为已经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再加上同案张维平等主犯此前已被依法判处死刑并执行,从同案同判、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来看,谢某某面临最高刑罚,也就是死刑的可能性极大。
记者就此情况采访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陈律师亦表示,从法律定性来看,“梅姨”涉及拐卖妇女、儿童罪。目前“梅姨”已归案,后续需警方进一步侦查、固定犯罪证据。从当下情况判断,“梅姨”很可能被判处死刑。
广州公安通报:“梅姨”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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