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
决定对3家社会组织
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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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以下3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和时限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我厅依法对3家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将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 1 | 西藏自治区食用菌协会 |
| 2 | 西藏自治区民族工艺品协会 |
| 3 | 西藏自治区特色农牧产品深加工工程研究中心 |
自公告之日起,以上社会组织不得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同时,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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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丨贺西燕
编辑丨唐雨欣 苟茜
来源丨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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