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绵阳市委批准,绵阳市纪委监委对绵阳市安州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梁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梁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绵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绵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绵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