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两点论 黄祎鸣
近日,苏桂浙粤等地多所学校取消“家长护学岗”的消息一出,家长群体一片叫好。这掌声本身,就值得细细琢磨——一项以“志愿”之名推行的制度,退出时却赢得如此广泛的如释重负,说明它在执行层面,确实出了问题。
问题的起点,是一个被长期误用的概念。许多学校把老师、保安、家长在校门口值守称为“护学岗”。但翻查相关规定就会发现,“护学岗”的主体从来不是家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在学生安全区域内,公安机关要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也规定,完善城市学校“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上、放学时段,校门50米内范围内应有专门警力开展巡逻。“护学岗”说的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学生家长、志愿者是由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概念混淆之下,责任边界自然也随之模糊。
那家长能不能参与?当然可以,但有明确边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在学校上、放学时段,组织教师和家长志愿者在学校及校门口开展护校工作。点明家长志愿者的身份,然而在一些学校的实际操作中,轮班表、打卡记录、缺席需要说明理由,“志愿”二字已名不副实。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校园安全的主体责任,不宜长期依赖家长来填补。学校有安保配置的义务,公安机关有巡逻护校的制度要求。将家长常态化地纳入值守体系,初衷或许是好的,但若久而久之形成替代依赖,该到位的专业力量反而可能迟迟缺位,这并不是家校合作应有的方向。
取消本身值得肯定,但取消之后怎么办,才是真正的考题。广西河池金城江区第五小学的回应给出了一个方向——由教职员工、安保人员和公安民警共同负责。这个方向是清晰的。能否真正落实,还有赖于学校安保力量的充实和相关部门持续稳定的投入。取消家长值守是第一步,专业力量补位才是关键。
此次多地陆续取消“家长护学岗”,折射出的深层问题是:“家长护学岗”长期以来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设立与退出由教育部门和学校自行通知,家长的实际感受也因此参差不齐。
掌声之后,真正需要的是一次制度层面的明确清理:“家长护学岗”到底该不该有、以什么形式存在、边界在哪里。不能今天悄悄取消,明天又以另一种名目卷土重来。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大多数家长“志愿”参加,都是因为害怕孩子在学校受委屈。所谓的“家长护学岗”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不管制度怎么约束,最终的结果都是家长不得不参加。校园安全责任的责任主体是谁,这项安全就应该交回谁去负责,家长尽到监护人责任,同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学习教育工作就是好家长!
取消“家长站岗”易,筑牢“专业护学”难。真正的考题不是“退”,而是“进”。掌声之后,我们期待的是制度补位,而非责任真空
家长放手,学校接棒。专业护学岗上岗,这才是真减负、真安心。让教育回归本业,家长松绑,孩子更安全。
护学岗撤了,专业力量要跟上!别让“减负”变成“减责”,学校保安、社区联动得补位,这才是真安全。
取消家长值守是第一步,专业力量补位才是关键,校园安全责任不能缺位。
家长关注、理解支持学校教育就行,没有必要设立“家长护学岗”,平增家长的负担,再说,现在社会治安状况不错,教育、公安和社区等方面密切协作即可!